(1)火災,以及涂裝作業中使用的稀釋劑等,大多是易燃易爆物料,因此涂裝作業本身存在著火災隱患。 (2)電氣類危害 電氣類對涂裝作業的危害,不僅僅引發火災,還涉及其他安全問題。電氣類危害包括觸電、雷電、靜電和危害等。 觸電事故往往事發突然,在極短時間內造成嚴重后果,危及人的生命安全。觸電還有一種傷害是電傷,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和機械效應給人體造成的傷害,如電燒傷、電烙印等。 雷電主要是發生雷擊,對電氣設備、控制系統的破壞,對人身造成傷害。 靜電會使人體受電擊,引起燃燒危害。 (3)機械類危害 涂裝工作人員可能受到的危害不僅僅局限于涂裝本身,由于人流、物流的復雜性,多工種的交叉作業等,還會受到工作場所機械類的危害。機械類危害包括物體失落傷人、車輛交通事故、機械設備的傷害以及起重機械的傷害等。 (4)化學污染與毒性傷害 溶劑類涂料產品本身具有一定的化學危害性。在涂裝工作中,要注意到涂料中的溶劑、稀釋劑造成空氣污染對人體有危害。涂料中的顏料,如紅丹、鉛白都會對人體造成很大的危害。 (5)噪聲危害 很多種類的噴砂、超高壓水噴射除銹以及噴漆設備都會產生太多的噪聲。噪聲級別根據設備類型和地點、位置會有差異。 過分的噪聲需要對人工的聽覺進行保護。噴砂和超高壓水噴射除銹設備產生的噪聲高達90~130dB。超時過100dB的聲音即為強噪聲,在此噪聲下工作的人,會暫時減低聽力,但是能夠恢復。但是在超過150dB以上噪聲下造成的聽力減弱,甚至失聰,是不能恢復的。超過85dB就必須采取保護措施。 (6)高處作業 所謂高處作業是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國家標準GB 3608—93《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墮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墮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筑業涉及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筑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在涂料作業中,高處作業中發生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的比例最大。許多事故案例都說明,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帶或按規定架設安全網,可以有效地避免傷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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