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型涂料網訊:粵港兩地將繼續聯手治理空氣質量!近日,“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第12次會議在廣州召開,粵港雙方全面評估了過去8年聯手整治空氣的實施結果,并確立了未來8年兩地空氣減排目標。
記者從會上獲悉,在列入考核的4項污染物中,VOC(可揮發性有機物)為唯一沒有完全達標的。為此,廣東已將VOC排放控制列為新一輪空氣污染治理重點,并在全國率先納入總量控制。
每年排污超過300萬噸
據悉,2010年珠三角地區排放的4項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可揮發性有機物VOC)總量近300萬噸。加上PM2.5等其他污染物,珠三角一年的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超過300萬噸。
“珠三角又是VOC排放貢獻較大的印刷、涂料、家具制造、制鞋等行業傳統集聚區;近年來,隨著石化、汽車制造業的快速發展,極大增加了VOC的排放總量。”廣東大氣環境保護首席專家、粵港環?蒲行〗M粵方組長鐘流舉說。
據了解,珠三角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第二階段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在珠三角地區實施嚴于其他地區的排放標準。今后VOC將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樣納入總量前置審批,VOC排放作為相關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新建項目要說明VOC排放總量的來源。
此外,珠三角正在加快制定VOC行業排放標準,加大VOC排放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力度,2015年前,珠三角完成所有VOC排放重點企業的治理。加大生活源排放控制,逐步禁止銷售、使用高揮發性油漆、涂料。
推動發電廠改用天然氣
據悉,為進一步改善兩地空氣環境質量,會上雙方研究商訂了下一階段的主要空氣污染物減排方案。對比2010年的排放水平,香港SO2、NOx、PM10及VOC4種主要空氣污染物的2015年減排目標為25%、10%、10%、5%,珠三角經濟區為16%、18%、10%、10%。
為實現上述減排目標,廣東省的主要減排措施包括:規定火力發電廠安裝降氮脫硝裝置;推動燃油發電機組轉換為燃氣發電機組;加強管制電廠的可吸入顆粒物排放量;推動使用國四車用成品油(包括汽油和柴油),并收緊柴油車排放標準;逐步淘汰黃標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