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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環境保護廳發布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見稿)。方案提出,珠三角地區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和新建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到2020年,大幅提高印刷、家具制造、工業涂裝重點工業企業低毒、低(無)VOCs含量、高固份原輔材料推廣應用水平,替代比例分別不低于60%、60%和30%。
《方案》提出,要升級產業結構,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升級。
制定實施準入負面清單。廣東省和各地級以上市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鋼鐵、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修訂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應制訂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全省不再新建煤電、石化、鋼鐵項目,已核準、已列入國家規劃和已開工項目除外。
珠三角地區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和新建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
排查整治“散亂污”企業。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制、臺賬式、網格化管理。2018年底前,完成城市交界處、工業集聚區、村級工業園“散亂污”工業企業整治。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散亂污”綜合治理。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2020年組織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情況抽查審核,凡發現清單外的“散亂污”企業的嚴格依法取締,納入環境保護等責任考核,嚴肅追責。
壓減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產能。全面落實《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綜合運用工藝技術、能耗、環保、質量、安全等標準,依法依規加快推進鋼鐵、有色、水泥、玻璃、陶瓷、化工、造紙、印染、石材加工和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行業落后、過剩產能淘汰退出,推動限制類項目改造升級或關停。
清理退出重點區域污染企業。2018年底前,組織相關城市制定出臺獅子洋周邊地區、佛山西江經濟帶等大氣污染排放集中地區的工業企業綠色轉型升級實施方案,重點推進火電、紡織、塑料、建材、造紙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各地要制定污染企業退城計劃,明確時間表和任務單。嚴格控制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制定人員安置方案,啟動中石化廣州分公司搬遷工作。
深化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推進“萬企”清潔生產審核行動,重點推進鋼鐵、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金屬等行業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將涉VOCs排放企業納入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范圍,建立對已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的長效管理機制。強化工業園區清潔生產力度,到2020年,省級以上開發區和產業轉移園內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率超過80%。
實施“百園”循環化改造。重點圍繞園區公共服務類項目、產業鏈關鍵補鏈項目推進工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到2020年,推動100個工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創建國家級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鼓勵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的噴涂工程中心和有機廢物回收再生利用中心,并配備高效治理設施。
《方案》要求,要優化能源結構,構建綠色清潔能源體系。
嚴格工業和建筑節能管理。研究制訂我省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驗收強制性標準,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推廣裝配式建筑。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方案》還要求,要全面深化工業源治理,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
實施重點行業特別排放限值。在鋼鐵、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和工業鍋爐逐步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2018年底前報請省政府批準同意執行鋼鐵、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屬冶煉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實施建設項目VOCs減量替代。制定廣東省VOCs總量控制指標審核及管理相關辦法。珠三角地區建設項目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兩倍削減量替代,粵東西北地區實施減量替代,對VOCs指標實行動態管理,嚴格控制區域VOCs排放量。各城市建成區嚴格限制建設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涉VOCs排放建設項目,新建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原則上應入園進區。
推廣應用低VOCs原輔材料。出臺《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限值》。推廣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和產品,到2020年,大幅提高印刷、家具制造、工業涂裝重點工業企業低毒、低(無)VOCs含量、高固份原輔材料推廣應用水平,替代比例分別不低于60%、60%和30%。
分解落實VOCs減排重點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省重點監管企業VOCs“一企一策”綜合治理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市重點監管企業VOCs“一企一策”綜合治理整治任務。對VOCs排放集中的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區等區域,制定園區VOCs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并跟蹤評估防治效果。
重點推進煉油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印刷、制鞋、電子制造等重點行業,以及機動車和油品儲運銷等領域VOCs減排。各地級以上市按照本轄區重點行業全面覆蓋的原則,細化分解VOCs減排目標,梳理治理工程項目,形成重點行業VOCs排放治理項目清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各地分別完成減排治理任務量的30%、45%和25%。對未納入清單的VOCs排放企業場所和單位,各地要自行制定治理計劃,并監督開展治理。到2020年,全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8%,重點工程減排量不低于20.7萬噸。
檢查審核VOCs治理成效。逐年滾動開展VOCs排放企業綜合整治方案制定及落實情況的抽查審核。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提高行業VOCs排放控制水平。
建立重點工業企業VOCs排放電子化臺賬。各地要組織企業登錄“廣東省揮發性有機物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平臺,按要求填報并逐年更新相關信息,摸清轄區內VOCs排放工業企業數量、分布、主要生產工藝裝備、VOCs生產和排放環節、治理措施及效果等底數。各地市要建立本轄區重點VOCs排放企業污染管理臺賬,將VOCs排放量10噸/年以上的企業列入市級重點監管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將VOCs排放量3-10噸/年的企業列入市級重點監管企業。
完善VOCs防治政策標準體系。制定廣東省低VOCs產品目錄,規范產品生產及銷售環節。出臺重點工業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研究制定火焰離子化監測(FID)在線監測技術規范。發布重點行業VOCs污染防治先進技術名錄,引導和規范排污企業開展技術選取。建立VOCs排放量核算體系。
《方案》提出,加強面源綜合防控,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汽修行業推廣環保型涂料。在汽修行業推廣應用低VOCs含量的環保型涂料,到2020年底前,珠三角基本實現定點汽修企業底漆、中漆環保型涂料替代。各地市城市建成區內未實現底漆、中漆環保型涂料替代的汽修企業安裝VOCs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取締露天和敞開式汽修噴涂作業。
《方案》要求,要凝聚全社會合力,提升共建共治水平。廣泛倡導綠色消費行動。各級政府機關實施綠色采購,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環保涂料、低VOCs含量日用化工品等綠色環保產品,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