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型涂料網:
近年來,職業“掛證”現象較為突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給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帶來隱患。據了解,職業資格“掛證”是指將本人持有的職業資格證書違規掛靠到非工作單位名下,以獲取報酬或謀取其他利益的行為。
與涂料相關的又一個行業被整治了
在國內,電力、建筑、會計、醫藥等行業的資格證都可以掛靠,尤其建筑行業,可以算的上是“掛證”重災區。
近日,西安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在對中鐵上海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一名注冊建造師履職情況進行調查時,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張偉蓄意隱瞞張華先假冒他人、以他人名義接受調查的事實。因情節嚴重,性質惡劣,陜西省住建廳決定將中鐵上海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清出陜西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入陜西省建筑市場與誠信信息監管平臺,發布期限2年。
其實,這并不是今年建筑行業通報的第一起“掛證”事件,在今年3月住建部公布的2018年第五批申請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審查意見中,就有228人不符合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條件,其中有54人存在一人多證多家單位注冊情況。加上今年公示的前4批,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查出的一人多單位注冊(掛證)人員總數量為199人。
這些也僅是查出來的情況,還未查出來的“掛證”現象想必也不少。甚至,在建筑領域還流傳著“干活的不考證,有證的不干活”的說法,雖然有些夸大,但也反映了暴利的掛證現象。
市場利益驅動
掛證現象之所以長久存在,背后的利益鏈條功不可沒。我國的職業資格實行單位注冊,相關單位要想進行資質升級,就必須有相當數量的注冊人員。而證件被掛出去,持證者也獲利頗豐。
百度搜索“掛證”二字,進入一家掛證網站,彈出的價格表顯示,2018一級注冊建筑師掛靠價格約20—29萬/三年;二級注冊建筑師掛靠價格約6—10萬/三年;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5萬—9萬/三年;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5—6萬/三年,從價格來看,絕對是一本萬利的好買賣。巨大的市場利益驅動“掛證”現象屢禁不止!
記者在大學期間,也曾聽過有學生將自己的二級建造師證掛靠在某建筑施工公司名下,一年可獲取報酬1—2萬,當時只覺得驚奇,并未意識到這屬于違法行為。根據住建部相關文件規定:證件掛靠在房產開發或建筑企業,本人卻不在企業從事相應的工作,屬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將嚴懲企業、暫扣或吊銷掛靠證書。
人證分離 后果嚴重
一般來說,兩種情況會被判定為“掛證”,一種為一人多證,多單位登記注冊。這種情況只要通過個人身份證號碼,在“四庫一平臺”中,通過數據比對,若發現一個身份證號碼登記注冊在兩個不同的單位,則判定為“掛證”。
另一種情況是證件登記單位與真實工作單位不一致。這種情況查處難度較大,因為現在建造師掛靠是要求在注冊單位交社保的,所以需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系統與社會養老保險系統實現數據對接,以社保交納單位確定你的真實工作單位,若存在證書登記注冊單位與交納社保的單位不一致,則判定為“掛證”。
這兩種情況都是持證人只是將證件掛靠在公司,本人并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位,也不負責項目的施工。如果負責項目施工的人員資質不達標,對工程質量造成影響,之后發生事故,不僅要對施工方追責,根據出現問題的大小,掛證的建造師也有著相應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74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58條:“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近些年,因掛證出現安全事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也不在少數。在2009年6月的上海“樓倒倒”事件,項目的監理工程師將個人資質掛靠在施工企業,其本人從未去過施工現場。事發后,他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2009年上海眾欣建筑有限公司因為施工問題導致一棟樓連根拔起的倒塌,陸衛英因租借一級建造師給上海眾欣建筑有限公司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收益永遠和風險成正比。6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郭樹清在陸家嘴金融論壇上警告投資者,理財產品收益率超過6%就要打問號,超過8%很危險,超過10%就要做好損失全部本金的準備。個人認為,這句話也同樣可以送給那些考證為了掛靠費的人。
掛證亂象何時休
除了需要從業人員擁有強烈的道德責任感,建筑施工行業的良性發展也需要法律法規的鼎力支持和相關部門的監督。針對“掛證”事件屢禁不止的現象,2017年4月,人社部印發《關于集中治理職業資格證書掛靠行為的通知》,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等行業主管部門,集中部署打擊藥品流通、環評、建設、專利代理等領域的“掛證”問題。
一是要求各有關部門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梳理有關情況,盡快研究制定治理“掛證”問題的工作方案。二是向社會公開“掛證”問題舉報受理聯系方式,多種形式、多個渠道廣泛收集問題線索。三是對核實確認的“掛證”當事人、當事企業、違規中介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處理情況向社會公開,形成震懾。四是轉變管理方式,進一步清理取消與企業資質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減少企業資質與人員資格掛鉤。
下一步,人社部將按照國務院要求,在集中治理的基礎上,進一步督促各行業主管部門更好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長效機制,持續發力,常抓不懈,久久為功,爭取盡快從整體上解決“掛證”突出問題。
不僅如此,隨著社會保障一卡通的實現,掛證族更加無所遁形。2017年3月,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國發[2017]9號)提出,“十三五”期間全面發行和應用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口覆蓋率達到90%,實現社會保障一卡通,支持社會保障卡跨業務、跨地區、跨部門應用,建立社會保障卡應用平臺和覆蓋廣泛的用卡終端環境,健全社會保障卡便民服務體系,完善社會保障卡規范管理和安全保障體系。
根據102項業務內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一卡通的信息將包括:個人參保信息、個人就業信息、職業資格證書信息,社保信息全國一旦聯網,人證分離和一人多證的掛證現象將消失。
在國家相關部門的大力治理下,行業內對單位的證書管理也將更加規范,相信不久以后“掛證”現象將得到進一步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