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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加強我省化工行業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廢棄處置全過程、全鏈條安全管控,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進一步提升化工行業安全發展水平,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攻堅行動。為確保攻堅行動順利實施,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論述,認真落實省委九屆六次、七次、八次全會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和目標導向,強化組織領導,健全體制機制,明晰職責任務,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注重標本兼治,強化源頭管控,狠抓治理提升,全力破解安全發展難題,堅決打贏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攻堅戰,為加快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既要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整治消除化工行業安全隱患,保持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又要推動科技創新,不斷提高技術裝備和自動化控制水平,整體提升全行業安全保障能力。
2.堅持嚴格準入與改造提升相結合。既要加強源頭管控,嚴禁新上淘汰類、限制類項目,控制新增高風險項目,又要推動在役化工企業改造提升、發展壯大,不斷提高全行業本質安全水平。
3.堅持規范發展和進區入園相結合。既要統籌全省化工產業布局,積極培育具有領先水平的骨干企業,示范引領,帶動全行業整體躍升,又要加快推進化工企業進區入園,提高園區產業鏈的耦合性與循環化工程度,規范和提升化工園區健康發展。
4.堅持硬件升級與軟件提升相結合。既要通過工藝技術、設備設施、自動化控制系統等硬件升級,提高本質安全程度,又要通過法律、法規、標準體系的健全與完善,有效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主要目標。
通過實施“四個一批”(即關停取締一批、搬遷入園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做強做優一批),有效提升全省化工行業本質安全水平,力爭實現“一年見實效,兩年全規范”。
1.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形勢得到根本好轉。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廢棄處置等各環節安全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百家化工生產企業事故發生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事故。
2.化工行業“小而多”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在環境保護集中整治“散亂污”企業的基礎上,通過實施“四個一批”等措施,進一步有效解決化工企業小而多、散而亂、基礎差的問題,全行業防范事故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列入關停名單的全部關停到位,列入搬遷名單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全部完成搬遷改造,新建項目入園率100%。
3.化工行業自動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關鍵危險崗位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區監管平臺與園區內企業安全監控信息對接率100%,新建項目自動化控制系統裝備率100%,在役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升級率100%,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監控率100%。
4.化工行業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完善。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責任全覆蓋、管理全方位、監管全過程”的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形成安全風險可識可控、隱患及時消除、應急處置科學有效的事故防范和救援體系,各類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范圍和實施步驟
(一)整治范圍。
全省所有列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表(GB/T4754-2017)》中制造業25大類石油、煤炭及其它燃料加工業(其中2524煤制品制造、2530核燃料加工、2542生物質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除外)、26大類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其中268日用化學產品制造、2671炸藥及火工產品制造除外)、291中類橡膠制品業的化工生產企業和其他取得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證的生產企業,以及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運輸、廢棄處置等企業,全省所有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
(二)實施步驟。
2019年3月開始至2020年12月結束,分五個階段組織實施。
1.摸底建檔階段(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各地要對轄區內的所有化工企業和化工園區逐一進行排查摸底,建立“一企一檔”“一園一檔”。
2.評估分類階段(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各地要按照評估標準,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轄區內所有化工企業逐一進行評估,確定“四個一批”名單。
3.實施攻堅階段(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各地各部門在前期評估的基礎上,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四個一批”,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及時解決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按期完成。
4.驗收考核階段(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各市級人民政府要對攻堅行動整體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驗收考核,省政府對各地整治攻堅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綜合考核。
5.總結鞏固階段(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偨Y整治經驗,固化攻堅成果,形成規范化、制度化長效機制。
三、整治內容及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數。
各市要組織專門力量對轄區所有化工企業和化工園區進行一次拉網式摸底,做到不漏一企、不落一園,全面掌握化工企業和園區的底數,建立轄區內園區和企業的臺賬清單,做到“一企一檔”“一園一檔”,2019年4月底前完成并上報。企業臺賬包括:企業名稱、企業地址、企業性質、企業類型、職工總數、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數量、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作業種類及人員數量,產品(含副產品和中間產品)、主要原料、生產規模、主要工藝、重大危險源等情況,“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和重大危險源)單列說明。園區臺賬包括:園區名稱、批準機關、園區性質(化工園區或化工集中區)、地理位置、四至范圍、園區面積、入園企業名稱,園區規劃、功能定位、公用基礎設施、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評價等情況。
各市政府最終確定的企業清單和園區清單,要由市長簽字,并加蓋市政府公章上報。未列入清單的企業,一經發現視為非法企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必須立即依法取締。
(二)評估分類。
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分別牽頭組織制定全省化工企業、危貨運輸企業、危險廢物處置利用企業規范化管理評估標準。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在全面摸底的基礎上,按照評估標準,制定本地評估實施方案,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行政區域內所有列入整治范圍企業逐一進行評估分類,確定“四個一批”名單,制定工作計劃,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并經各市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審批、加蓋公章后于2019年6月底前報省政府(市長簽字,市政府加蓋公章)。
(三)實施“四個一批”。
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差別化政策,實行差異化管理,形成正向激勵和反向倒逼,強力實施“四個一批”。
1.關停取締一批。不符合國家和省相關產業政策的,無項目備案、規劃用地、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法定手續或手續不全的,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環保不達標、風險突出且不能有效管控的化工企業,依法依規關閉、取締。危貨運輸企業交通違法多、隱患大、事故多的,依法依規停業整頓、關閉、取締。(責任單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
2.搬遷入園一批。對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區、不符合城市發展規劃、不滿足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化工企業,加快實施搬遷。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全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17〕98號)等文件確定的39家搬遷企業,須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搬遷改造。在本次攻堅行動中,經排查摸底、評估符合搬遷情形的,一并納入實施。(責任單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
3.改造提升一批。對符合產業政策、區域發展規劃、安全、環保、消防等相關要求的企業,要通過采用先進工藝技術與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推行先進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方法、引進高端技術人才等措施,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本質安全水平。(責任單位:各市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
4.做強做優一批。對符合產業政策、發展前景好、安全保障程度高的骨干優勢企業,通過加強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加強技術改造,推動兼并重組,提升技術、工藝、裝備水平,大力發展高附加值的產品,不斷發展壯大,帶動化工行業安全發展、綠色發展。(責任單位:各市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
列入關停取締的企業應立即停產,并于2019年10月底前拆除關鍵(危險)部位設備設施和危險裝置,消除安全隱患。列入搬遷入園、改造提升、做強做優的企業,若存在重大現實隱患且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先停產后整治,驗收合格后方可復產。
(四)提高準入門檻。
5.嚴格行業準入。嚴禁新上淘汰類、限制類項目,控制新增高風險項目。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建設項目,由市級以上安委會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實施聯合審查后,按管理權限審批。(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管理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
6.強化剛性約束;て髽I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要嚴格執行安全、環保等設施“三同時”有關規定;已核準或備案的項目,未取得規劃、環保、安全等相關手續,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在建項目手續不全的,一律停止建設;項目建成后,未經環保、安全、消防等驗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對于園區外的化工企業,不得新建、擴建化工生產項目,在對現有裝置進行安全、環保、節能等升級改造時,不得增加品種、產能等。(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7.嚴格行政許可。省、市應急管理部門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的層級和權限,組織設計、工藝技術、設備設施、電氣儀表、安全管理的專家組成專家組,嚴格進行安全生產許可現場審查。攻堅行動期間暫停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許可。(責任單位:各市政府,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
(五)嚴格園區管理。
8.管控園區風險?茖W評估園區安全風險,不符合區域環境容量風險和安全風險容量要求的,不得入園;對風險外溢可能產生“多米諾”效應的企業,實施停產改造提升;對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勞動密集型非化工企業,以及園區周邊不符合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村居、學校等,限期實施搬遷。(責任單位:各市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省生態環境廳)
9.加強信息化建設。園區管理機構要建立園區安全、環境、應急一體化防控信息平臺,與園區內所有企業安全監控信息對接,建立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實現對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監控,對突發情況及時預警,有效提升園區事故防范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責任單位:各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應急管理廳、省生態環境廳)
(六)強化重點環節部位安全管控。
10.全面加強事故高發環節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加強動火等檢維修作業環節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全面深入辨識管控作業風險,杜絕交叉作業,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后果;加強開停車環節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開停車方案制定、審核備案、過程控制等各項要求;加強外委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嚴格審查外委施工單位資質、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安全協議,加強作業過程管理。(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
11.加強特種設備監督管理。強化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檢測,督促使用單位做好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信息變更、報檢等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等各環節特種設備的安全隱患,確保完好有效。(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12.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控。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安全監管,推廣使用先進的廂式、罐式、集裝箱等專用運輸裝備和視頻監控、防疲勞預警、防碰撞預警、事故自動報警等安全設備設施。規劃建設危險化學品跨省運輸通道,加強運輸動態管控,加強沿途應急救援、醫療救護、車輛停放服務管理,對運輸車輛實行全過程、全時段監控,對無證運輸、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超載超速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打擊。(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
13.加強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管理。加強企業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備案和危險廢物環境安全的管理,強化其產廢環節、種類、數量及其轉移流向的管控,堅決杜絕非法放棄、丟棄、轉移、傾倒、處置。加強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的管理,強化資質許可及處置設施、條件的審核,加強廢物貯存場地、轉移運輸、處置過程的環境安全管理,確保貯存、轉移、運輸、處置、流向等全過程環境安全,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
(七)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4.強化主要負責人依法履職能力。主要負責人須具備與化工行業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能力進行閉卷考試,90分以上為合格。對考核不合格的,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仍未通過的,五年內不得擔任危險化學品企業的主要負責人,不予以相應的行政許可,依據法律規定實施嚴厲的行政處罰,并公開通報。(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
15.全面落實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主要負責人要組織建立覆蓋企業全員、全過程的安全風險研判工作流程,各崗位、班組、車間、部門要每天做好職責范圍內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自下而上層層簽字承諾;要親自調度、全面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每天簽署安全承諾,并在企業主門外公告;負責組織落實《河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全面辨識管控安全風險,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嚴格執行企業領導干部帶班制度,及時處置重大異常生產情況和突發事件,巡回檢查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
16.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危險化學品企業應當設立安全總監(首席安全官),須設置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不少于企業員工總數的2%(不足30人的企業至少配備2人),要具備化工或安全管理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取得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
17.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企業要全面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確保從業人員滿足本崗位對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技能的要求。突出做好對新錄用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等)的強制性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企業要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的基礎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大型化工企業應當恢復或設立職工大學、職工技校,加快化工產業工人教育培養。(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
18.大力提升自動化控制水平。推動化工企業加大安全投入,新建化工裝置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必須裝備安全儀表系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須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加強在役裝置安全設計診斷,加速現有企業自動化控制和安全儀表系統改造升級;加強老舊設備設施安全治理,經評估存在嚴重隱患、達到設計壽命或相關報廢條件的設備設施應強制淘汰更新;強化罐區生產運行管理,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罐區必須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工信和信息化廳)
(八)推動依法治安建設。
19.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宣貫力度,督促企業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法治意識,定期對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進行符合性審核,提高企業依法生產經營的自覺性、主動性。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一批國家、行業未覆蓋的實用有效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標準,鼓勵各地制定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完善化工行業管理法規標準體系。(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
20.嚴格規范執法檢查。強化依法行政,加大執法檢查的頻次和力度,規范檢查內容,完善檢查標準,提高執法檢查的專業性、精準性、有效性。嚴格執行行政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制度,確保執法檢查公開、公平、公正。對于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上限實施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嚴格落實限期整改、停產停業整頓、暫扣吊銷證照、依法關閉取締等措施,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曝光力度,始終保持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嚴處重罰的高壓態勢。(責任單位:省應急管理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1.強化執法監管能力建設。加強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部門的監管力量,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和人員能力建設以及檢查設備設施配備要求,加大對安全執法技術裝備的投入,配齊安全監察監測專用設備。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實現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于在職人員75%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水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以袁桐利常務副省長為組長,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全省開展攻堅行動,協調解決攻堅行動中的重大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應急管理廳,負責研究擬訂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攻堅行動,跟蹤督辦重點工作進展,督導考核工作落實情況。各市、縣也要成立專門機構,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設區的市政府是化工行業整治攻堅行動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省各有關部門負責指導和綜合協調。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謀劃部署、督導推進,組織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分年度細化工作目標和工作措施,制定責任清單、目標清單、措施清單,采取切實可行、實在管用的舉措,強力推動攻堅行動開展。
(三)強化政策支持。統籌財稅、金融政策措施,鼓勵引導化工產業改造提升、兼并重組、搬遷入園、淘汰落后產能,妥善處理關停企業職工安置、債務處置等問題。按照“渠道不變、用途不變、各負其責”的原則,各有關財政專項資金向實施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的企業傾斜支持。各市、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也要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本區域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企業兼并重組或關閉退出所獲資產處置收益按規定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大對化工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產業先進技術改造、產業共性關鍵技術攻關、危險化學品搬遷項目等化工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將列入改造提升和做強做優一批名單的企業建設項目優先納入國家和省各項財政專項資金、科技計劃資金、財政稅收和融資計劃等專項發展計劃。
(四)強化信用獎懲。各地要加強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紅名單”“黑名單”制度,并與攻堅行動的評估分類相結合。對納入“紅名單”的企業,給予政策扶持。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要采取多部門聯合懲戒,做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整治攻堅行動的宣傳貫徹工作,利用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客戶端等媒體,及時公布“關停取締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名單及整治攻堅工作進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強輿論引導,搞好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及時總結典型經驗,曝光違法違規行為,為攻堅行動取得實效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六)強化考核問責。各地要建立協調、調度、督導和考核機制,實行月總結報告、季協調調度、半年督導檢查、年終考核評比,每月逐級上報工作進展情況。省攻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地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納入年度考核目標并實行“一票否決”,考核結果報省攻堅行動領導小組審定后全省通報。對攻堅行動開展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約談主要領導。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