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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崗位調動 涂料中添加異物引禍上身
去年5月26日,慈溪市某公司噴漆車間員工發現放在車間里的一桶涂料出現異常硬化,隨即向相關負責人匯報。這桶涂料是前一天下午開封的,通常情況下不可能產生這樣的情況。為弄清原委,公司特意向該涂料的生產廠家作了反饋,對方明確表示,這批涂料的生產過程沒有任何異常,出現這種硬化現象,極可能是公司員工操作不當或失誤導致。
噴漆車間的涂料均由專人負責按比例調配,從未出現過失誤,現在,突然出現異常情況,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錯?原本一頭霧水的公司負責人突然似乎領悟到什么,他隨即查看了監控,還真的有了意外發現:事發前一天晚上10點過后,有一個男子走進車間,并對這桶涂料做了幾個動作。再細看確認,此人是織布車間員工黃某。
織布車間的員工怎么會去動噴漆車間的涂料?疑點越來越大,后經過調查,事情的真相終于被揭開了:原來,黃某原先在噴漆車間擔任噴漆工,年初時被調至織布車間。對于這次崗位調動黃某一直心存不滿,他覺得是車間主任有意與自己過不去,于是想找機會泄憤,刁難一下對方。
事發當晚,黃某趁著在織布車間上夜班的時機,擅自進入噴涂區,往一桶20公斤裝的涂料中倒入了稀釋劑。數分鐘后,黃某又往這桶涂料中倒入了固化劑,完了還用棍子攪拌了幾下才離開。據了解,這桶涂料是一種納米高性能防護膜復合材料,因為隨意添加了幾種化工材料,導致涂料全部報廢。經認定,被損材料價值合計超過9000元。
幾天后,黃某被刑事拘留,直到這時,黃某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之后,他向公司作了賠償,取得了諒解。但黃某的這一愚蠢行為還是給自己帶來了嚴重后果,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經審理,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其拘役4個月,緩刑8個月。
五花八門的破壞生產經營行為
根據全市基層法院提供的數據,破壞生產經營的刑事案每年都有發生,我們先來看幾起法院曾經判決的典型案例:
在寧海打工的楊某上班時將混濁硫酸倒入了生產線的酸銅槽內,導致企業無法正常生產,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因此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在鎮海打工的陳某用自來水管故意砸壞兩臺注塑機的電腦控制面板,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1.3萬元,鎮海區人民法院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分析相關案例,發現它們大多有一個共同特點:當事人為了泄憤報復或出于其他個人目的,故意破壞生產設施等,因此嚴重影響企業經營并在經濟上造成較大損失。
據法院刑事庭法官介紹,過去,常見的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是毀壞機器設備、殘害牲畜。近年來,這一犯罪行為呈現出新的特點,表現的方式五花八門,讓人意想不到,如故意切斷電源,破壞農業機械、運輸工具,更為突出的是,在一些現代化程度較高的企業中,還出現了破壞計算機控制系統、破壞程序等犯罪行為。
雖然,破壞生產經營犯罪的絕對數量并不大,但其影響非常惡劣,危害較大,因此必須高度警惕。
應高度關注人們心理健康
相當數量的破壞生產經營犯罪背后,都與破壞者泄憤報復有關。由于某種原因,破壞者與他人產生了利益上的沖突,或者說,因為某種個人恩怨,使破壞者產生了一種不正當的心理訴求,于是采取了一種超越理性的非常規解決方法,將不滿、憤怒通過對生產設備的破壞來表現,這其中比較典型的情況有:受到領導或他人的批評而產生不滿,自己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而產生不滿,嫉妒他人的成績而心懷不滿,厭煩工作而產生不滿,等等。以慈溪市人民法院判決的黃某破壞生產經營犯罪為例,其直接原因是,去年年初,其所在公司為生產經營需要,對部分職工的崗位作了調整,原先在噴漆車間擔任噴漆工的黃某被調至織布車間,黃某因此產生了一種偏激的想法,認為是車間主任在從中作梗,有意與其過不去,是對其工作能力的否認。之后,黃某就陷入了自己編織的這張“網”中無法自拔,更為可怕的是,黃某的這種不快,最后演變成執意報復的念頭:在涂料中倒入稀釋劑等化學品,讓整個噴漆車間“倒霉”。
在一些破壞生產經營犯罪的背后,還透露出值得引起社會關注的因素:不少案件的發生與犯罪者和企業所有者之間的矛盾沖突有著密切的關系。在我市基層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某企業為了趕生產進度,要求工人連續加班,但沒有給予足夠的經濟補償,忽視了工人的合理要求,因此引起工人的不滿和逆反心理,其中一個職工在值夜班時,故意切斷了電源,導致流水線中斷,企業損失慘重。在案件審理時,這名工人稱,“老板越是想趕進度,我就偏讓他著急”。
刑事庭的法官表示,現在,利益訴求愈益呈現多樣性,對每一件事的價值,每個人都會從自己的利益出發進行分析,并作出不同的判斷,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人的訴求如果不能獲得滿足,就可能產生價值判斷上的偏差,甚至做出常人難以理解的極端事情,并因此給自己、企業、社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曾多次擔任破壞生產經營刑事案辯護人的一位律師表示,作為企業,要防止和減少破壞生產經營犯罪現象的發生,就要在平時多關注工人們的心理健康,給予他們更多的關心,但事實上,不少企業在這方面尚存在著明顯的欠缺,很少關心工人們究竟在想什么。這位律師建議,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如要實施與工人切身利益有重大關系的行動,一定要與工人認真溝通,充分聽取他們的利益訴求,尊重他們的人格,這比被動地采取一些保護性措施更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