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涂料網訊:
2019年4月17日阿克蘇諾貝爾針對部分媒體使用中文“多樂士”對應的澳大利亞DuluxGroup的中文商標和商號引起消費者誤解一事作出了澄清說明,內容如下:
我們注意到,4月17日陸續有關于立邦涂料控股株式會社(Nippon Paint Holdings Co.,Ltd)收購澳大利亞DuluxGroup Limited(簡稱DuluxGroup)的報道,報道中誤將“DuluxGroup”及其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等市場使用的英文商標“Dulux”翻譯為“多樂士集團”與“多樂士”,在此特意澄清:
阿克蘇諾貝爾涂料國際有限公司在中國(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是中文“多樂士”和英文“Dulux”商標(以下簡稱“多樂士商標”)的商標注冊人,擁有“多樂士”商標的專用權。而且,兩商標均被認定為具有極高知名度的。
媒體直接使用中文“多樂士”對應為澳大利亞DuluxGroup的中文商標和商號,已經或可能引起客戶、消費者及公眾對阿克蘇諾貝爾及旗下品牌的誤認誤讀,或將對阿克蘇諾貝爾的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因此,望媒體朋友能對報道內容進行更正。日后也煩請媒體及各界朋友留意相關中文名稱的使用與引用。如有任何疑問,也歡迎與我們聯系。
阿克蘇諾貝爾(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