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部署,商務部最近制定發布了《“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目的是加快互聯網與流通產業的深度融合,推動流通產業轉型升級,創新服務民生方式,釋放消費潛力。
《行動計劃》的主要任務是,在電子商務進農村、電子商務進中小城市、電子商務進社區、線上線下融合互動、跨境電子商務等領域打造安全高效、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流通產業升級版,實現流通方式的不斷創新、流通效率的大幅提升以及流通環境的進一步完善。
《行動計劃》提出將培育200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創建60個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推動建設100個電子商務海外倉、指導地方建設50個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基地。
“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
開展“互聯網+流通”行動,對于引導生產、擴大消費、吸納就業、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F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與工作目標
以“互聯網+流通”為載體,完善頂層設計,加強公共投入和環境建設,以示范、培訓、宣傳為抓手,以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驅動,推動傳統流通產業轉型升級,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釋放消費潛力、激發行業活力和增加就業機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動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格局。
重點在電子商務進農村、電子商務進中小城市、電子商務進社區、線上線下互動、跨境電子商務等領域打造安全高效、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流通產業升級版。力爭在1到2年內,實現以下具體目標:
(一)在全國創建培育200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示范縣電子商務交易額在現有基礎上年均增長不低于30%。
(二)創建60個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打造50個傳統流通及服務企業轉型典型企業,培育100個網絡服務品牌。
(三)運用市場化機制,推動建設100個電子商務海外倉。
(四)指導地方建設50個電子商務培訓基地,完成50萬人次電子商務知識和技能培訓。
(五)力爭在2016年底,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22萬億元。網上零售額達到5.5萬億元。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培育農村電商環境。
繼續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支持縣域電子商務發展,打造一批農村電子商務示范縣,總結經驗做法并向全國推廣。全面推廣農村商務信息服務工作,推進農產品網上購銷常態化對接。支持農產品品牌建設和農村電子商務服務業發展,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開展面向農村地區的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網絡及渠道建設。
(二)鼓勵電子商務進社區,拓展服務性網絡消費范圍。
促進大中城市社區電子商務應用,發展以社區生活服務業為核心的電子商務服務。鼓勵電子商務企業整合社區現有便民服務設施開展電子商務配套服務。鼓勵依托互聯網創新電子商務服務模式。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面向社區居民的電子商務相關增值服務。設立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點,開展物流分撥、快件自取、電子繳費等便民服務。
(三)支持電子商務進中小城市,提升網絡消費便利性。
制訂出臺關于加快推進中小城市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政策文件。鼓勵中小城市本地化網絡服務平臺及服務網絡建設。支持大型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服務網絡向中小城市延伸。
(四)推動線上線下互動,激發消費潛力。
支持大型實體零售、餐飲、家政、洗衣、家電維修、票務、生鮮配送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訂店取、網絡訂票、預約上門服務、社區配送等業務,制定線上線下服務規范和標準,利用基于位置服務等互聯網技術,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激發線上線下消費潛力。
(五)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拓展海外市場。
加快建立健全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的監管服務體系,協同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通關、商檢、結匯、退稅等環節“單一窗口”綜合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服務便利化水平。加強知識產權和消費者權益保護,規范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支持涉外會展平臺開展電子商務服務。
(六)加快電子商務海外營銷渠道建設,助力電商企業“走出去”。
鼓勵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建立海外營銷渠道,創立自有品牌,多渠道、多方式建立海外倉儲設施等,提升電商企業全球化經營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夯實基礎,優化環境。
1.加強頂層設計,堅持規劃引領。
研究制訂發展智慧流通的政策性文件,深化“互聯網+流通”應用,支持和鼓勵流通方式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消費服務創新、跨境貿易創新、政務服務創新,建立健全智能化流通支撐體系,釋放消費潛力,提高市場效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引領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加強電子商務熱點問題的跟蹤研究,啟動研究“十三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做好電子商務的頂層設計。
2.提升流通基礎設施網絡服務能力。
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包括有線寬帶和移動網絡覆蓋、物流配送網絡、售后服務體系,加強城市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和共享。
3.加快推動快遞物流與電子商務協同發展。
積極推進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繼續深入開展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試點,積極落實相關政策措施,探索推動體制機制創新,突破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障礙,加強試點績效評估,總結推廣試點經驗。
4.加強電子商務監測體系建設。
加強流通行業統計,充分利用統計數據,做好行業分析評價,科學引導行業發展。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商務大數據建設,逐步建立商品數據庫、各類交易市場數據庫、流通企業法人庫、市場交易規則數據庫、交易信息數據庫、倉儲物流信息數據庫,匯聚流通大數據平臺。做好食用農產品、生產資料等重要商品的監測工作,強化市場運行監測和調控。
5.大力打擊侵權售假行為。
建立完善電子商務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快建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侵權假冒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發展電子商務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務,加強個人信息在電子商務領域應用的隱私保護,引導建立良性競爭的電子商務市場環境。
(二)示范引導,推動創新。
1.深入推進電子商務示范創建工作。
開展第二批電子商務示范基地、2015-2016年度電子商務示范企業遴選和創建工作。支持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建電子商務示范基地。以示范城市為載體開展重點區域和特色領域電子商務創新應用,探索促進和規范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創新。以示范基地為載體加快電子商務生態鏈建設,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2.引導傳統流通服務企業電子商務創新。
支持傳統零售企業拓展營銷渠道,轉變經營方式,開展全渠道運營。支持餐飲、住宿、休閑娛樂、家政服務等生活服務企業深化電子商務應用,提升服務質量,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通過電子商務手段開展特色農產品交易、再生資源回收、舊貨流通、拍賣交易、邊境貿易、跨境直銷等便民服務領域電子商務應用。
(三)加大宣傳,開展培訓。
1.加大電子商務應用的宣傳推廣力度。
加大電子商務工作的宣傳引導,組織相關媒體,利用各種載體,宣傳推廣電子商務領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經驗和做法,引領、帶動、啟發現代流通及其關聯領域的創業者。選擇已探索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基地和企業作為典型案例予以總結和宣傳。加強不同地區間示范工作經驗交流,通過調研和案例推廣、召開座談會和現場會等方式,組織相互學習和借鑒,促進各地電子商務全面平衡發展。
2.加強電子商務人才培養。
完善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工作機制,推進國家電子商務專業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指導地方加快人才繼續教育基地建設,創新人才培訓機制,夯實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基礎,建立適應電子商務發展和促進現代流通體系建立的繼續教育體系。針對流通領域加強實訓,開展崗位對接,緩解人才供需矛盾。
(四)制訂法規,規范發展。
1.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政策法規環境。
繼續推動《電子商務法》立法工作。貫徹執行《網絡零售第三方平臺交易規則制定程序規定》,研究出臺《網上商業數據保護辦法》。研究出臺《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規范》、《移動電子商務服務規范》、《基于網絡零售開發平臺的第三方服務標準》、《電子商務信用信息共享規范》等電子商務標準規范。
2.參與和主導電子商務國際規則制定。
積極發起或參與多雙邊或區域電子商務規則的談判和交流合作,力爭國際電子商務規則制定的主動權和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話語權。落實APEC電子商務創新發展倡議和中韓自貿協定電子商務條款,開展中日韓、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等自貿協定電子商務議題談判,積極參與世貿組織電子商務工作計劃相關討論,推進金磚國家、上合組織及兩岸電子商務交流合作機制。推進“中國-東盟信息港”建設。利用援外資金和絲路基金、亞投行資金支持“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間的跨境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電子商務多雙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