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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產品技術要求---粘合劑標準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3-03-27  瀏覽次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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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產品技術要求 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技術要求 粘合劑
HBC 18-2003
代替HJBZ 28-1998
The Certifiabl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ling Products
Adhesives

1 范圍
本技術要求規定了粘合劑類環境標志產品的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技術要求適用于建筑用粘合劑、包裝用水性粘合劑、鞋和箱包用粘合劑和處理劑、木材加工用粘合劑和地毯用粘合劑。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技術要求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技術要求的條文。本技術要求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技術要求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074.13-93 木材粘合劑及其樹脂檢驗方法 游離苯酚含量測定法
GB/T 14074.16-93 木材粘合劑及其樹脂檢驗方法 游離甲醛含量測定法
GB/T 14732-93木材工業用粘合劑用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樹脂
GB/T 18446-2001 氣相色譜法測定氨基甲酸酯預聚物和涂料溶液中未反應的甲苯二異氰酸酯(TDI)單體
GB/T 18583-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粘合劑中有害物質限量
3 基本要求
3.1 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各自的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3.2 企業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4 技術內容
4.1 總要求
產品生產進程中不得添加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鹵代烴等有毒有機溶劑。
4.2 木材加工用粘合劑的要求。
產品中游離甲醛和游離苯酚的含量必須達到GB/T 14732的相關要求。
4.3 包裝用水性粘合劑的要求。
4.3.1產品中苯、甲苯、二甲苯的總含量應小于1000mg/kg,其中苯的含量應小于100mg/kg。
4.3.2 產品中鹵代烴(以二氯乙烷計)的含量應小于1000mg/kg。
4.4 鞋和箱包用粘合劑和處理劑的要求。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3-03-26批準 2003-03-26實施
產品中有害物限量應符合表1要求。
表1 鞋和箱包用粘合劑和處理劑中有害物限量值
項目指標
苯(mg/kg) ≤100
甲苯+二甲苯(mg/kg) ≤5000
甲苯二異氰酸酯(mg/kg) (聚氨脂鞋用膠粘劑需測試本項目) ≤5000
鹵代烴(以二氯乙烷計)(mg/kg) ≤2000
總揮發性有機物(g/L) ≤700

4.5 建筑用粘合劑的要求。
4.5.1建筑用水基型粘合劑中有害物限量應符合表2要求。
表2 水基型建筑用粘合劑中有害物限量值
項目指標
丙烯酸類膠粘劑縮甲醛類膠粘劑聚醋酸乙烯酯粘合劑橡膠類膠粘劑聚氨酯類粘合劑其他粘合劑
游離甲醛(mg/kg) ≤ 100100100100—100
苯(mg/kg) ≤ 100
甲苯+二甲苯(mg/kg) ≤ 500
鹵代烴(mg/kg) ≤ 500
總揮發性有機物(g/L) ≤50


4.5.2建筑用溶劑型粘合劑中有害物限量應符合表3要求。
表3 溶劑型建筑用粘合劑中有害物限量值
項目指標
環氧樹脂類粘合劑橡膠類膠粘劑聚氨酯類粘合劑其他粘合劑
游離甲醛(mg/kg) ≤—500—500
苯(mg/kg) ≤2000
甲苯+二甲苯(mg/kg) ≤2000
甲苯二異氰酸酯(mg/kg) ≤——5000—
丙酮(mg/kg) ≤750
鹵代烴(以二氯甲烷計)(mg/kg) ≤2000
總揮發性有機物(g/L) ≤750

HBC 18-2003
4.6 地毯用粘合劑的要求
4.6.1產品中揮發性不飽和化合物的含量應小于500mg/kg。
4.6.2產品中乙苯的含量應小于100mg/kg。
5 檢驗
5.1 技術內容4.2采用GB/T 14074.13-93、GB/T 14074.16-93中的方法進行檢測。
5.2 技術內容4.3.1、4.3.2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鹵代烴的檢測按照附錄B進行。
5.3 技術內容4.4的規定采用GB/T 18583-2001中的方法進行檢測。
5.4 技術內容4.4中鹵代烴的檢測按照附錄C進行。
5.5 技術內容4.5.1、4.5.2中游離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總揮發性有機物的檢測采用GB/T 18583-2001中的方法。
5.6 技術內容4.5.1、4.5.2中鹵代烴、丙酮的檢測按照附錄A進行。
5.7 技術內容4.4、4.5.2中甲苯二異氰酸酯采用GB/T 18583-2001中的方法進行檢測。
5.8 技術內容4.6.1、4.6.2中揮發性不飽和化合物、乙苯的檢測按照附錄D進行。
附加說明:
本技術要求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技術要求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
附錄A(標準的附錄)
建筑用溶劑型粘合劑中鹵代烴、丙酮的檢測方法
A.1 儀器與試劑<, BR>A.1.1 試劑
載氣:高純氮
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色譜純
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分析純
甲醇:優級純
溴丙烷注1:分析純。
溴丙烷溶液:稱取1g左右溴丙烷(4.9)稱準至0.2mg,用甲醇稀釋至50ml容量瓶中。
A.1.2儀器
氣相色譜儀:配電子捕獲檢測器;
色譜柱:非極性毛細管色譜柱(如HP-1,DB-1:30m×0.25mm×0.25μm膜厚)或其它能使被測物完全分離的色譜柱。
微量注射器,1μl。

A.1.3色譜操作條件
色譜分析條件注2:
進樣方式:分流進樣;
載氣流速:1.0ml/min;
柱溫:程序升溫,42℃保持9min,然后以50℃/min升至250℃保持2min;
進樣口溫度:250℃;
檢測器溫度:300℃;
尾吹: 30ml/min。
色譜柱老化:280℃下,老化16小時。
A.2 測定步驟:
A.2.1被測物保留時間的測定:按氣相色譜儀操作條件,待儀器穩定后,注入0.2μl含所有被測物的標準溶液,記錄各被測物標準組份的出峰順序及保留時間。
A.2.2 定性檢驗樣品中的被測組分:稱取1g左右的樣品用甲醇稀釋至25ml容量瓶中,按選定的測試條件進行檢測,并確定出被測物的種類。
A.2.3 測定被測物的響應因子:稱取1g左右的在A.2.2中檢出的被測物的標準試劑,稱準至0.2mg,及對應的溴丙烷溶液注3,用甲醇稀釋至50ml容量瓶中,按其線性范圍稀釋(其濃度應在線性范圍內,若超出應加大稀釋倍數或多次稀釋),搖勻。用微量注射器進0.2μl樣品,并記錄其色譜圖。
計算被測組分的響應因子R:
(1)
式中:WS — 溴丙烷重量,g; Wi — 被測組分重量,g;
Ai —被測組分峰面積; AS —溴丙烷峰面積。
R值取二次結果的平均值,其相對偏差應小于5%,保留三位有效數字。
A.2.4 樣品測定:
準確稱取1g左右的樣品(精確至0.0002g),加入1ml溴丙烷溶液于50ml的容量瓶中,用甲醇稀釋至刻度。溴丙烷溶液的加入量應使其在色譜儀上的峰面積與樣品被測組分在色譜儀上的峰面積大致相同。待儀器穩定后開始測試。
A.3 計算
A.3.1 計算被測物含量
通過下式計算粘合劑中被測組分的含量 (mg/kg):
(2)式中: ── 被測組分峰面積; ── 溴丙烷峰面積;
── 溴丙烷重量,g; ── 被測組分重量,g;
── 響應因子。
測定結果取二次的平均值,其相對偏差應小于5%。
A.3.2 試樣中鹵代烴含量W鹵代烴(以二氯甲烷計,mg/kg)的計算
W鹵代烴=W二氯甲烷+0.858×(W1.1-二氯乙烷+ W1.2-二氯乙烷)+0.637×(W1.1.1-三氯乙烷+ W1.1.2-三氯乙烷)+0.552×W四氯甲烷
0.858—二氯甲烷與二氯乙烷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0.711—二氯甲烷與三氯甲烷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0.637—二氯甲烷與三氯乙烷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0.552—二氯甲烷與四氯化碳的相對分子量的比值
計算結果保留至十位。
注1:試樣中應不含有內標物溴丙烷。在定性檢驗試樣被測組分時,如試樣不含某種被測組分時,也可用其作內標物。
注2:由于色譜分析條件因實驗條件不同而有差異,所以應根據所用氣相色譜儀的型號、性能,制定分析最佳條件。
注3:加入的溴丙烷內標物溶液在色譜儀上的響應值應與被測物的響應值相當,并且應在其線性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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