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 GB/T 9756-2001 代替GB/T 9756-1995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的產品分等、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和貯存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合成樹脂乳液為基料、與顏料、體質顏料及各種助劑配制而成的、施涂后能形成表面平整的薄質涂層的內墻涂料。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50-1989 極限數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1728-1979(1989)漆膜、膩子膜干燥時間測定法
GB/T 1728-1995 色漆和清漆 涂層老化的評級方法
GB 3186-1982(1989)涂料產品的取樣(neq ISO 1512:1974)
GB/T 9265-1988 建筑涂料 涂層耐堿性的測定
GB/T 9266-1988 建筑涂料 涂層耐洗刷性的測定
GB/T 9270-1988 淺色漆對比率的測定(聚酯膜法)(eqv ISO 3906:1980)
GB/T 9271-1988 色漆和清漆 標準試板(eqv ISO 1514:1984)
GB 9278-1988 涂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溫濕度(eqv ISO 3270:1984)
GB/T 9750-1998 涂料產品包裝標志
GB/T 13491-1992涂料產品包裝通則
GB/T 15608-1995 中國顏色體系
HG/T 2458-1993 涂料產品檢驗、運輸和貯存通則
JC/T 412-1991 建筑用石棉水泥平板
3 產品分等
產品分為三個等級: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4 要求
產品應符合表1的技術要求
表1 技術要求
項目 | 指標 | ||
優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容器中狀態 | 無硬塊,攪拌后呈均勻狀態 | ||
施工性 | 刷涂二道無障礙 | ||
低溫穩定性 | 不變質 | ||
干燥時間(表干)/h≤ | 2 | ||
涂膜外觀 | 正常 | ||
對比率(白色和淺色)≥ | 0.95 | 0.93 | 0.90 |
耐堿性 | 24h無異常 | ||
耐洗刷性/次≥ | 1000 | 500 | 200 |
5 試驗方法
5.1 取樣
產品按GB 3186的規定進行取樣。取樣量根據檢驗需要而定。
5.2 試驗的一般條件
5.2.1 試驗環境
試板的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溫濕度應符合GB 9278的規定。
5.2.2 試驗樣板的制備
5.2.2.1 所檢產品未明示稀釋比例時,攪拌均勻后制板。
5.2.2.2 所檢產品明示了稀釋比例時,除對比率外,其余需要制板進行檢驗的項目,均應按規定的稀釋比例加水攪勻后制板,若所檢產品規定了稀釋比例的范圍時,應取其中間值。
5.2.2.3 本標準中檢驗用試板除對比率使用聚酯膜(或卡片紙)外,其余均符合JC/T 412-1991表2中1類板(加壓板,厚度為4mm~6mm)技術要求的石棉水泥平板,其表面處理按GB/T 9271-1988中7.3的規定進行。
5.2.2.4 本標準規定采用由不銹鋼材料制成的線棒涂布器制板。線棒涂布器是由幾種不同直徑的不銹鋼絲分別緊密纏繞在不銹鋼棒上制成,其規格為80、100、120三種,線棒規格與纏繞鋼絲之間的關系見表2。
表2 線棒
規格 | 80 | 100 | 120 |
纏繞鋼絲直徑/mm | 0.80 | 1.00 | 1.20 |
注:以其它規格形式的線棒涂布器也可使用,但應符合本標準中表2的技術要求。
5.2.2.5 各檢驗項目的試板尺寸、采用的涂布器規格、涂布道數和養護時間應符合表3的規定。涂布兩道時,兩道間隔6h。
表3 試板
檢驗項目 | 制板要求 | |||
尺寸 mm×mm×mm |
線棒涂布器規格 | 養護期/d | ||
第一道 | 第二道 | |||
干燥時間 | 150×70×(4~6) | 100 | ||
耐堿性 | 150×70×(4~6) | 120 | 80 | 7 |
耐洗刷性 | 430×150×(4~6) | 120 | 80 | 7 |
施工性、涂膜外觀 | 430×150×(4~6) | |||
對比率 | 100 | 11) | ||
1)根據涂料干燥性能不同,干燥條件和養護時間可以商定,但仲裁檢驗時為1d |
5.3 容器中狀態
打開包裝容器,用攪棒攪拌時無硬塊,易于混合均勻,則可視為合格。
5.4 施工性
用刷子在試板平滑面上刷涂試樣,涂布量為濕膜厚約100um。使試板的長邊呈水平方向,短邊與水平面成約85°角豎放。放置6h后再用同樣方法涂刷第二道試樣,在第二道涂刷時,刷子運行無困難,則可視為“刷涂二道無障礙”。
5.5 低溫穩定性
將試樣裝入約1L的塑料或玻璃容器(高約130mm,直徑約112mm,壁厚約0.23mm~0.27mm)內,大致裝滿,密封,放入(-5±2)℃的低溫箱中,18h中取出容器,再于 5.2.1條件下放置6h。如此反復三次后,打開容器,攪拌試樣,觀察有無硬塊、凝聚及分離現象,如無則認為“不變質”。
5.6 干燥時間
按GB/T 1728-1979(1989)中表干乙法規定進行。
5.7 涂膜外觀
將5.4試驗結束后的試板放置24h。目視視察涂膜,若無針孔和流掛,涂膜均勻,則認為“正常”。
5.8 對比率
5.8.1 在無色透明聚酯薄膜(厚度為30um~50um)上,或者在底色黑白各半的卡片紙上按5.2.2規定均勻地涂布被測涂料,在5.2.1規定的條件下至少放置24h。
5.8.2 用反射率(符合GB/T 9270-1988中4.3規定)測定涂膜在黑白底面上的反射率;
5.8.2.1 如用聚酯薄膜為底材制備涂膜,則將涂漆聚酯膜貼在滴有幾滴200號溶劑油(或其他適合的溶劑)的儀器所附的黑白工作反上,使之保證無氣隙,然后在至少四個位置上測量每張涂漆聚酯膜的反射率,并分別計算平均反射率RB(黑板上)和RW(白板上)。
5.8.2.2 如用底色為黑白各半的卡片紙制備涂膜,則直接在黑白底色涂膜上各至少四個位置測量反射率,并分別計算平均反射率RB(黑板上)和RW(白板上)。
5.8.3 對比率計算: 對比率=RB/RW
5.8.4 平行測定兩次。如兩次測定結果之差不大于0.02,則取兩次測定結果的平均值。
5.8.5 黑白工作板和卡片紙的反射率為:
黑色:不大于1%;白色:(80±2)%。
5.8.6 仲裁檢驗用聚酯膜法
5.9 耐水性
按GB/T 9265規定進行。如三塊試板中有二塊未出現起泡、掉粉、明顯變色等涂膜病態現象,可評定為“無異常”,如出現以上涂膜病態現象,按GB/T 1766進行描述。
5.10 耐洗刷性
除試板的制備外,按GB/T 9266規定進行。同一試樣制備兩塊試板進行平行試驗。洗刷至規定的次數時,兩塊試板中有一塊試板未露出底材,同認為其耐洗刷性合格。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1.1 出廠檢驗項目包括容器中狀態、施工性、干燥時間、涂膜外觀、對比率。
6.1.2 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本標準所列的全部技術要求。
6.1.2.1 在正常生產情況下,低溫穩定性、耐堿性、耐洗刷性為半年檢驗一次。
6.1.2.2 在HG/T 2458-1993的3.2規定的其他情況下亦應進行型式檢驗。
6.2 檢驗結果的判定
6.2.1 單項檢驗結果的判定按GB/T 1250中修約值比較進行。
6.2.2 產品檢驗結果的判定按HG/T 2458-1993中3.5規定進行。
7 標志、包裝和貯存
7.1 標志
按GB/T 9750的規定進行。如需加水稀釋,應明確稀釋比例。
7.2 包裝
按GB/T 13491中二級包裝要求的規定進行。
7.3 貯存
產品貯存時應保證通風、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冬季時應采取適當防凍措施。產品應根據乳液類型定出貯存期,并在包裝標志上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