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為顏料通用試驗方法,用以測定顏料的耐水性。
1 定義
顏料和水接觸后,由于顏料微溶于水,會造成水的沾色,顏料的耐水性即是指顏料對抗水溶解而造成水沾色的性能。
2 材料和儀器設備
蒸餾水(應在使用前煮沸并冷卻至常溫);天平(感量0.001g);試管(容量25ml,帶磨口塞);電動振蕩器(振蕩頻率280±5次/min,振蕩幅度40±2mm);細孔坩堝(容量25ml);抽濾瓶(容量125ml);濾紙(慢速,GB1815);比色皿(厚度0.5cm,高度6.4cm);比色架(比色架應有兩個孔,恰好插入兩支比色皿,背景為白色);沾色灰色分級卡(GB251-84)。
3 測定步驟
需做兩份平行試驗。
3.1 試液的制備
3.1.1 使用冷水
稱取顏料樣品0.5g,稱準至0.001g,放入試管中,加入20ml蒸餾水,蓋緊磨口塞,水平固定在振蕩器上,振蕩5min。取下,靜置30min。倒入鋪設3層濾紙的細孔坩堝中,真空抽濾直至得到清澈濾液。
3.1.2 使用熱水
稱取顏料樣品0.5g,稱準至0.001g,放入試管中,加入20ml沸騰的蒸餾水,充分潤濕顏料后,在沸騰的水浴上加熱10min,取出,冷卻至室溫,倒入鋪設3層濾紙的細孔坩堝中,真空抽濾直至得到清澈濾液。
3.2 沾色級別的評定
將蒸餾水和制得的清澈濾液(3.1.1或3.1.2)分別注滿兩比色皿,將兩比色皿分別置入比色架孔中,在朝北自然光照下,入射光與被觀察物成45°角,觀察方向垂直于被觀察物表面,對照沾色灰色分別卡以目測評定沾色級別。
3.3 平行試驗結果
平行試驗所得級別應相同。
4 結果的表示
評定的沾色級別直接用來表示顏料的耐水性,最好為5級,最差為1級。濾液的粘色程度介于兩級之間,以4~5、3~4、2~3、1~2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