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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基本要求和內容
(1)外墻涂料和外墻膩子的品種、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2)所有材料進場時應對品種、外觀等進行驗收,材料包裝應完好,應有產品合格證書、中文說明書及相關性能的檢測報告。
(3)建筑外墻涂料進場后需要進行檢測項目主要包括:耐水性、耐堿性、耐洗刷性、耐沾污性。同廠家生產的同品種、同批次的進場材料應至少抽取一組樣品進行檢驗。
(4)外墻膩子進場后需要進行檢測項目主要包括:打磨性、粘結強度、耐水性及耐堿性。同廠家生產的同品種、同批次的進場材料應至少抽取一組樣品進行檢驗。
(5)從每批產品中按《涂料類產品取樣方法》GB3160的規定抽取2kg作為檢驗樣本,進行檢驗項目的檢測。
Ⅱ 核查辦法
(1)核查外墻涂料和外墻膩子檢驗報告的檢驗項目是否齊全,結論是否正確。
(2)核查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中的各項物理性能指標是否符合相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如單項檢驗項目不合格,是否有復檢及處理辦法等。
(3)核查是否按批取樣,取樣批量之和是否與實際用量相符。
Ⅲ 核定原則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無出廠合格證或進場檢驗報告。
(2)送檢的材料種類、數量與規定不符。
(3)使用的材料與規范、設計要求不符。
(4)主要檢驗項目缺項或檢驗結果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