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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醇酸樹脂涂料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貯存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以醇酸樹脂或改性醇酸樹脂為主要成膜物質,且通過氧化干燥成膜的測試樹脂涂料。主要用于金屬、木質等表面的保護和裝飾。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住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722-1992 清漆、清油及稀釋劑顏色測定法
GB/T1725-2007 色漆、清漆和塑料 不揮發物含量的測定(ISO3251:2003,IDT)
GB/T1726-1979 涂料遮蓋力測定法
GB/T1728-1979 漆膜、膩子膜干燥時間測定法
GB/T1730-2007 色漆和清漆 擺桿阻尼試驗(ISO 1522:1998,MOD)
GB/T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測定法
GB/T1762-1980 漆膜回粘性測定法
GB/T1766-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層老化的評級方法
GB/T1865-2009 色漆和清漆 人工氣候老化和人工輻射曝露 濾過的氙弧輻射(ISO11341:2004,IDT)
GB/T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與清漆用原材料 取樣(GB/T3186-2006,ISO15528:2000,IDT)
GB/T6742-2007 色漆和清漆 彎曲試驗(圓柱軸)(ISO1519:2002,IDT)
GB/T6753.1-2007 色漆、清漆和印刷油墨 研磨細度的測定(ISO1524:2000,IDT)
GB/T6753.4-1998 色漆和清漆 用流出杯測定流出時間(eqv ISO 2431:1993)
GB/T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9271-2008 色漆和清漆 標準試板(ISO1514:2004,MOD)
GB/T9274-1988 色漆和清漆 耐液體介質的測定(eqv ISO2812:1974)
GB/T9278 涂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溫濕度(GB/T9278-2008,ISO3270:1984,Paints and varnishes and their raw materials-Temperatures and humidities for conditioning and testing,IDT)
GB/T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劃格試驗(eqv ISO2409:1992)
GB/T9750 涂料產品包裝標志
GB/T9754-2007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屬顏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鏡面光澤的測定(ISO2813:1994,IDT)
GB/T13452.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測定(GB/T13452.2-2008,ISO2808:2007,IDT)
GB/T13491 涂料產品包裝通則
GB/T25271-2010 硝基涂料
JB/T7499-2006 涂附磨具 耐水砂紙
SH0004-1990(1998) 橡膠工業用溶劑油
3、產品的分類
產品分醇酸樹脂清漆和醇酸樹脂色漆兩大類。醇酸樹脂色漆分為底漆、防銹漆、調和漆和磁漆,磁漆根據涂裝產品的使用場合分為室內用和室外用兩種產品。
4、技術要求
4.1、醇酸樹脂清漆產品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醇酸樹脂清漆要求
4.2、醇酸樹脂色漆產品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醇酸樹脂色漆要求
5、試驗方法
5.1、取樣
產品按GB/T3186規定取樣,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樣。取樣量根據檢驗需要確定。
5.2、試驗樣板的狀態調節和試驗環境
除另有規定外,制備好的樣板,應在GB/T8278規定的條件下放置規定的時間后,按有關檢驗方法進行性能測試。干燥時間、光澤、硬度、彎曲試驗、劃格試驗應在GB/T9278規定的條件下進行測試,其余項目按相關檢驗方法標準規定的條件進行測試。
5.3、試驗樣板的制備
5.3.1、底材的選擇和處理方法
除另有商定外,按表3的規定選用底材,試驗用鋼板、馬口鐵板和玻璃板應符合GB/T9271-2008的要求,鋼板的處理應按GB/T9271-2008中3.5.2的規定進行,馬口鐵板的處理應按GB/T9271-2008中4.3的規定進行,玻璃板的處理應按GB/T9271-2008中7.2的規定進行。商定的底材材質類型和底材處理方法應在檢驗報告中注明。
5.3.2、試驗樣板的制備
除另有規定外,按表3的規定制備試驗樣板。如需要底面漆配套檢驗,配套檢驗項目和樣板制備方法可由供需雙方商定。施涂方法可采用刷涂或噴涂,也可采用其他施涂方法。采用與本標準規定不同的樣板制備方法,應在檢驗報告中注明。漆膜厚度的測試按GB/T13452.2的規定進行。
表3 試驗樣板的制備
5.4、在容器中狀態
打開容器,用調刀或攪拌棒攪拌,允許容器底部有沉淀,若經攪拌易于混合均勻,可評為“攪拌混合后無硬塊,呈均勻狀態”。
5.5、原漆顏色
按GB/T1722-1992中的甲法進行。
5.6、細度
按GB/T6753.1-2007的規定進行。
5.7、流出時間
按GB/T6753.4-1998的規定進行,用6號杯測試。
5.8、不揮發物含量
按GB/T1725-2007的規定進行。烘烤溫度為(105±2)℃,烘烤時間為1h,試樣量約1g。
5.9、遮蓋力
按GB/T1726-1979中甲法的規定進行。
5.10、結皮性
將試樣約250mL倒入內徑?(70-80)mm、容量約300mL的金屬罐中,立即蓋好蓋子,使金屬罐處于密閉狀態。在GB/T9278規定的條件下靜置規定的時間后,取下容器的蓋子,用玻璃棒觸及試樣表面,檢查表層的流動性。如表層保持液體狀態時,可評定為“不結皮”。
5.11、施工性
采用選擇的施涂方法涂裝試板,如施涂過程中無明顯阻力,無明顯拉絲、氣泡、流掛等現象,可評定為“施涂無障礙”。將涂裝好的試板水平放置24h后,用于漆膜外觀試驗。
5.12、重涂適應性
采用選擇的施涂方法涂裝一道試樣,放置24h。在試板的涂漆面用同樣的方法進行重涂,觀察施涂操作有無障礙。然后,放置24h,在自然日光下觀察漆膜表面有無顆粒、裂紋、縮孔、起泡、剝落等現象,試片四周10mm范圍不屬于觀察范圍。如重涂過程中無明顯阻力,無明顯拉絲、氣泡、流掛等現象,重涂后漆膜表面無顆粒、裂紋、縮孔、起泡和剝落現象,可評定為“重涂時無障礙”。
5.13、干燥時間
表干按GB/T1728-1979中乙法的規定進行,實干GB/T1728-1979中甲法的規定進行。
5.14、與面漆的適應性
在處理好的底材上施涂一道受試產品(底漆或防銹漆),若受試產品為底漆,放置24h后施涂一道符合GB/T25271-2010《硝基涂料》的白色硝基涂料;若受試產品為防銹漆,放置24h后施涂一道白色醇酸調和漆或其他與防銹漆配套的面漆。評定與面漆的適應性時,首先應評定在受試產品上,用適宜的涂裝工具施涂面漆時,是否能正常操作(施涂面漆過程中無明顯阻力,無明顯拉絲、氣泡、流掛等現象,可視為“能正常操作”),然后再于施涂面漆后放置48,在自然日光下目視檢查漆膜,對于底漆,應不出現咬起和滲色現象,對于防銹漆,若不出現剝落、開裂、起皺、縮孔、色斑和光澤不均等現象時,可評定為“對于面漆無不良影響”。
5.15、漆膜外觀
對施工性試驗涂裝后并放置24h的樣板進行檢查,如無明顯的刷痕、起皺、色斑、顆粒、縮孔和光澤不均等現象時,可評定為“正常”。
5.16、打磨性
制備好的試板放入(105±2)℃的烘箱中保持0.5h,取出后放置1h,用符合
JB/T7499-2006標準規定的P320(320號)水砂紙沾水手工往返打磨15次,如漆膜易打磨成平整表面且不沾砂紙,可評定為“易打磨,不粘砂紙”。
5.17、光澤
用槽深為(100±2)μm的塊狀涂布器刮涂一道制備試板,按GB/T9754-2007的規定,以60°角進行測試。
5.18、硬度
按GB/T1730-2007中雙擺桿式阻尼試驗的規定進行。
5.19、彎曲試驗
制備好的試板,清漆放置72h后,按GB/T6742-2007的規定進行測試。磁漆放置24h,再放入(120±2)℃的烘箱中保持1h,取出后放置1h后,按GB/T6742-2007的規定進行測試。
5.20、劃格試驗
制備好的試板放入(105±2)℃的烘箱中保持0.5h,取出后放置1h,按GB/T9286-1988的規定進行。
5.21、回粘性
按GB/T1762-1980的規定進行。
5.22、滲色性
在處理好的底材上施涂一道受試產品,試板涂漆面向上放置48h,然后施涂一道與受試產品同種類的白色涂料,試板圖漆面向上放置48h。在自然日光下,目視觀察受試產品是否滲到白色漆膜中,并引起顏色變化。如無此現象可評定為“無滲色”。
5.23、耐水性
涂裝好的試板面向上放置干燥,在大致固化干燥時,用熔融的石蠟或1:1的石蠟和松香混合物或同種涂料將試板封邊、封背。按GB/T1733-1993甲法的規定進行試驗。浸泡至規定時間后,將試板取出,用吸收紙或布將殘存的水分輕輕擦除,立即目視觀察漆膜有無皺紋、起泡、開裂及剝落等現象,然后,在將試板放置2h,再次觀察漆膜,與未浸泡試板對比,光澤和顏色有無明顯變化。試片的周邊及距液面約10mm以內的漆膜不屬于觀察區域。三塊試板中至少有兩塊取出后直接觀察漆膜無皺紋、起泡、開裂及剝落等現象,取出后再放置2h目視觀察,與未浸泡試板對比,光澤和顏色無明顯變化,可評定為“無異常”。如出現以上漆膜病態現象按GB/T1766-2008進行描述。
5.24、耐揮發油性
涂裝好的試板面向上放置干燥,在大致固化干燥時,用同種涂料或性能較好的涂料將試板封邊、封背。按GB/T9274-1998中甲法的規定,將試板浸入符合SH0004-1990(1998)標準規定的溶劑油(120號溶劑油)中至規定時間后,將試板取出放置2h,目視觀察漆膜,試片的周邊及距液面約10mm以內的漆膜不屬于觀察區域。三塊試板中至少有兩塊漆膜無皺紋、起泡、開裂及剝落現象,與未浸泡試板對比,光澤和顏色沒有明顯變化,液體著色及渾濁程度不明顯時,可評定為“無異常”。如出現以上漆膜病態現象按GB/T1766-2008進行描述。
5.25、耐鹽水性
在處理好的底材上施涂到受試產品,放入(105±2)℃的烘箱中保持0.5h,取出放置至室溫,再施涂一道受試產品,再放入(105±2)℃的烘箱中保持0.5h,取出放置1h,用同種涂料或想性能較好的涂料將試板封邊、封背,放置48h,按GB/T9274-1988中甲法的規定,將試板浸入3%NaCl溶液中至規定時間后,將試板取出,用流水洗凈,將水分甩干后放置2h,目視觀察漆膜,試片的周邊及距液面約10mm以內的漆膜不屬于觀察區域。三塊試板中至少有兩塊漆膜無起泡、剝落、開裂和生銹現象,與未浸泡試板對比,光澤和顏色沒有明顯變化時,可評定為“無異常”。如出現以上漆膜病態現象按GB/T1766-2008進行描述。
5.26、耐酸性
在處理好的底材上施涂兩道受試產品,每道間隔24h。涂裝好的試板面向上放置干燥,在大致固化干燥時,用同種涂料或性能較好的涂料將試板封邊、封背。放置48h,再放入(60±2)℃的烘箱中保持3h,取出放置1h。按GB/T9274-1988中甲法的規定,將試板浸入10g/L H2SO4溶液中至規定時間后,將試板取出,用流水洗凈,將水分甩干后放置2h,目視觀察涂膜,試片的周邊及距液面約10mm以內的漆膜不屬于觀察區域。三塊試板中至少有兩塊漆膜無起泡、剝落、開裂和生銹現象,與未浸泡試板對比,光澤和顏色沒有明顯變化時,可評定為“無異常”。如出現以上漆膜病態現象按GB/T1766-2008進行描述。
5.27、耐人工氣候老化性
按GB/T1865-2009中方法1中循壞A的規定進行,結果評定按GB/T1766-2008的規定進行。
6、檢驗規則
6.1、檢驗分類
6.1.1、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1.2、出廠檢驗項目
6.1.2.1、醇酸清漆為在容器中狀態、原漆顏色、流出時間、漆膜外觀、干燥時間。
6.1.2.2、醇酸底漆、防銹漆為在容器中狀態、流出時間、細度、干燥時間、漆膜外觀。
6.1.2.3、醇酸調和漆、磁漆為在容器中狀態、流出時間、細度、遮蓋力、干燥時間、漆膜外觀、光澤。
6.1.3、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本標準所列的全部技術要求。在正常生產情況下,耐人工氣候老化性每兩年至少檢驗一次,其余項目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6.2、檢驗結果的判定
6.2.1、檢驗結果的判定按GB/T8170中修約值比較法進行。
6.2.2、應檢項目的檢驗結果均達到本標準要求時,該試驗樣品為符合本標準要求。
7、標志、包裝和貯存
7.1、標志
按GB/T9750的規定進行。
7.2、包裝
按GB/T13491中一級包裝要求的規定進行。
7.3、貯存
產品應存放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庫房內。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應隔離火源,遠離熱源。產品應根據類型定出貯存期,并在包裝標志上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