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藻泥大會剛剛落幕,會議中有為白血病捐款的活動,很暖人心,但很多人對此疑惑不解,裝修時已經嚴格把關,材料也都經過精挑細選,為何孩子還會患上白血病呢?
據有業內人士披露,家庭裝修用漆,七成是假貨,而這些假貨常常使用苯類化學物質制作。眾所周知,苯系物已被世衛組織確定為致癌物,短時間吸入大量苯,可造成急性輕度中毒,長期低濃度接觸苯可發生慢性中毒,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甚至白血病。對此,工商部門應高度關注涂料市場“售假門”頻發現象,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規范涂料市場經營秩序。
一、當前涂料市場售假的主要表現形式
(一)假貨泛濫。近年來,家裝涂料行業的假貨無孔不入,如仿照知名涂料品牌生產的產品和包裝以假亂真,回收真桶灌假漆或者將低檔漆灌入高檔漆桶中魚目混珠,以及侵犯專利技術混淆視聽等等,讓消費者防不勝防。這些假貨大多來自小作坊式的工廠,原材料質量差,制漆技術粗糙,產品也達不到國家標準,更談不上其包裝上標示的功能性和環保性。
(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如今,隨著消費者越來越重視環保健康,綠色環保涂料前景誘人,各企業紛紛推出自己旗下的綠色環保涂料,市場上宣稱具有健康環保功效的所謂“凈味”、“除甲醛”、“竹炭”、“兒童漆”等涂料隨處可見,價格也比普通漆貴。但實際上有的品牌只是在包裝和宣傳上做了一些改良,實際配方并無多大變化,即使有增加的配方原料成本非常低廉。
(三)品牌代理行為失控。近兩年,立邦和多樂士兩大涂料行業巨頭,頻頻被曝出專賣店公然售假,今年4月,人民網披露多樂士門店出售假油漆、油漆造假形成流水線等新聞,再次引發了公眾對裝修污染和建材不合格的質疑和恐慌。隨后,武漢市工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在打擊假冒“多樂士”涂料集中執法行動中,共檢查經營戶47家,查獲假冒“多樂士”油漆、涂料、膠水322桶,貨值18萬余元,從涉案面積、數量、金額均可看出家裝涂料市場的品牌代理行為已瀕臨失控狀態。
(四)渠道監管流于形式。對于眾多家裝涂料廠商的市場版圖擴張來說,渠道是最重要的一塊。以多樂士為例,只要你壓了50萬元的貨,廠家(多樂士)就會給你代理授權,廠家就是想把渠道的攤子擴大,至于所謂的資質審核,在實際操作中根本就不可能實現,所謂的專賣店,亦不過是多樂士為經銷商售假提供了一張紙質擔保證明,即使有人舉報專賣店售假,其為顧及自身品牌形象,一般不會采取嚴厲的措施,而是通過“扶正”的方法,控制其不再制假售假。由此可見,渠道監管完全流于形式,廠商為了自身利益更不可能主動配合工商部門加強執法檢查。
二、涂料市場售假事件頻發的深層次原因分析
(一)消費者防范意識不足。從調查來看,多數消費者因過于相信專賣店的信譽,往往缺乏事先撥打電話防偽驗證核實產品真偽的意識,在搬進新房后,即使有聞到刺激氣味,或者出現頭暈、頭痛癥狀,也不會深入去思考、調查是否涂料產品質量不合格導致,單純地認為該癥狀屬新房適應期的正常反映,毫無戒心的繼續放心居住。而部分消費者過于重視實惠的價格或綠色環保概念,在銷售商低價格或虛假宣傳的引誘下,易上當受騙買到假貨。
(二)各方利益的驅使。小作坊、涂料企業用很低的生產成本,即能創造翻番甚至更多的利潤,促使其不斷造假售假;代理商嫌品牌涂料商給的利潤薄,如多樂士一桶正牌漆的利潤在5元—10元之間,根本賺不到錢而選擇真假混賣降低成本;某些油漆工、裝修公司,在為消費者裝修尤其是包工包料時,常常知假買假,以獲得利潤最大化。因此,形成了一條從“生產商-銷售商-中間商”的售假利益鏈,直接導致造假行業的愈發猖獗。
(三)監管手段單一、費用有限。對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的監管,工商部門主要通過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等產品標識認定產品質量是否合格,一旦產品標識齊全,不是專業人士的工商執法人員根本不具備分辨真假的能力,唯有依托抽樣檢測認定,但高昂的檢測成本致使工商部門不敢也不能大范圍開展抽樣檢測。
(四)違法成本低。按照《產品質量法》的相關現有規定,工商部門的處罰權限被限定在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三倍以下,限制了對制假售假的懲處力度;而對于某些涉假經銷商關門走人的,調查甚至會陷入不能取得任何進展的局面。對于多樂士這類型跨國公司、規模較大企業疏于渠道監管的,工商部門對于主體的監管存在“進不去門、見不上人”的狀況,屬地監管流于形式,更別談對其進行連帶處罰了。
三、加強對涂料市場售假行為執法監管的對策
(一)強化宣傳引導。工商部門、消委會要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向社會發布相關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購買家裝涂料時,應通過各種渠道先了解產品信息,確定自己裝修所需,不要受低價格、虛假宣傳的引誘,不要過于迷信“洋品牌”、健康環保功效,大力倡導理性、合理、科學消費;適時向社會大眾展示辦案過程中查處的假冒偽劣涂料,積極宣傳識假辨假知識,引導消費者增強電話查偽的自我防范意識。
(二)加大監管力度。借助“雙打”、“雙保”等專項行動的開展,加大對建材市場、家裝涂料專賣店等經營場所的檢查力度,查看其專賣授權書、委托書是否具備,對無專賣授權擅自從事專賣經營的,堅決予以清理取締;督促經營戶嚴格落實進銷貨臺賬、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制度,確保家裝涂料市場的可溯性監管。加大抽樣檢測力度,便于及時、動態掌握涂料市場涉及產品性能、安全性、包裝標示等方面的信息,奠定監管基礎。
(三)加強案件查辦。加大對家裝涂料市場廣告宣傳、產品質量等行為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虛假宣傳、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違法違規行為,并依法進行立案查處,嚴懲不貸。適時通過案情通報、宣傳報道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案件查辦進展、成效,切實做到查處一批影響一片。在查辦涂料售假違法案件時,工商部門應加強與質監部門的協作,發揮其產品質量抽檢方面的優勢進行取證,避免證據不足。
(四)完善法律法規。一方面,盡快修訂完善市場監管機制和法律法規,從監管層面加大對主體公司的監管力度,在監管時做到與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監管一視同仁,不能因為是跨國企業,是利稅大戶,就對其違規行為網開一面。另一方面,建議修改現有《產品質量法》中第四十九、第五十條中關于罰款的內容,從立法上大幅度提高懲罰性罰款的標準,通過提高違法成本震懾違法行為;同時建議增加依法追究主體企業附連帶責任的條款,促使其主動配合工商部門的執法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