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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的固體分含量是指在一定溫度下加熱烘培后剩余物質量與試樣質量的比值,以質量分數表示。標準為GB/T 1725-79《涂料固體含量測定法》。工廠使實用分析方法有培養皿法和表面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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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的固體分含量是指在一定溫度下加熱烘培后剩余物質量與試樣質量的比值,以質量分數表示。標準為GB/T 1725-79《涂料固體含量測定法》。工廠使實用分析方法有培養皿法和表面皿法。
計算公式:
ω(固體含量)=[(m1-m0)/m]×100 %
式中:ω(固體含量)——試樣中固體含量的質量分數,%;m0——容器的質量,g;m1——烘烤后,試樣和容器的質量,g;m——試樣的質量,g。
取兩次平行試驗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附 注:
① 不同涂料試樣取樣量可能不一樣。固體含量低,取樣量少宜稍多。對于電泳涂料,樹脂:1.0-1.5 g;槽液:2.0-2.5 g;超濾液:10-15 g。
② 測定溫度的有關規定見下表所示。
涂料烘培溫度
涂料名稱 |
烘培溫度/℃ |
硝基漆、過氯乙烯漆、丙烯酸漆、蟲膠漆 |
78-82 |
縮醛膠 |
78-102 |
聚酯漆、大漆 |
148-152 |
水性漆 |
158-162 |
聚酰亞胺漆 |
178-182 |
118-122 |
|
有機硅漆 |
在1-2 h內由120升溫至180,再于178-182保溫 |
聚酯漆、包線漆 |
198-202 |
測定中也可用瓷坩堝或培養皿代替,有些方法采用有預熱等不同升溫方法。
測定誤差:
兩次測定值之差不應大于平均值的3 %,否則應重新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