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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通常在擬定調色配方以前,要根據顏色樣板或按某一實物的顏色來進行分析,首先了解色相范圍,由幾種顏色組成,哪種是主色,哪種是副色,色與色之間關系如何,各占比例約多少,然后根據經驗初步擬出調色配方,再經小樣調試,調色時,先加入主色,再以著色力較強的顏色為副,慢慢間斷地加入并不斷攪拌,并要隨時觀察顏色的變化,取樣抹、刷、噴或沾在干凈的樣板上,待顏色穩定后與原始樣板比色。
第二:很多調色師更多地采用調漆刀進行掛涂,用目測法進行顏色判斷,這樣的確方便也能很快的調出目標顏色。但是這樣往往會造成由于刮刀刮的涂膜不夠或過厚造成實際施工時,要么遮蓋力過高,而造成色漿添加成本偏高,增加生產和涂料成本;要么就是過后涂膜雖然顏色一致,但是施工現場就要通過多道施工造成人工成本和涂料成本的大幅上揚。而且由于遮蓋力不夠。這一切都是沒有合理控制涂料遮蓋力造成的。
因此,一般我們多選用100--250微米的濕膜制備器施涂涂料,對最終調色的結果進行校驗,只有能夠達到基本遮蓋,色相符合要求,才能判斷產品合格。
第三:在整個調色過程中必須掌握“由淺入深”的原則。從減色法的原理可以看出,若樣品與標準板比較,過紅可以采用減色法或加青,過綠可以采用減綠或加紫,過蘭可以采用減蘭或加黃的方法調整,反之亦然,因為黃、青、紫和蘭、紅、綠互為補色,但是顏料的這種混合將導致明度下降,可以用黑、白來調節混色的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