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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漆膜的厚度主要決定于物體提升的速率以及漆液的黏度。在按上述要求控制了漆液的黏度后,按照漆膜30um左右的最大限度,根據不同的設備,實驗確定合適的提升速率。按此速率均勻地提升被涂物件。提升速率快,漆膜薄:提升速率慢,漆膜厚且不均勻。
(2)浸涂操作有時造成被涂上、下部的漆膜具有厚度差異,尤其是在被涂物的下邊緣出現肥厚積存,為提高涂層的裝飾性,在小批量浸涂時用刷子手工除掉多余積存的漆滴,也可用離心力或靜電引力設備除掉這些漆滴。
(3)木制件浸涂的時間不能太長,以免木材吸入過量的涂料,造成慢干和浪費。
(4)大型物件浸涂后,應待溶劑基本揮發后再送入烘房,檢查時以較厚涂裝部位的涂料不黏手,無手指印為準。
(5)不斷注意涂料黏度的測定,每班應測定1-2次黏度,若黏度增高超過原黏度的10%,就應及時補加溶劑,添加溶劑時,應停止浸涂作業,攪拌均勻后,測定黏度,然后再繼續作業。
(6)應注意被涂物件的裝掛。預先通過試浸來設計掛具及裝掛方式,保證工件在浸涂時處于最佳位置,被涂物的最大平面應接近垂直,其他平面與水平面呈10-40°,使余漆的涂裝面上能夠較流暢地流盡,盡量不產生兜漆或“氣泡”現象。
(7)為防止溶劑在車間內的擴散和塵埃落入漆槽內,浸漆槽應保護起來。作業以外時間,小的浸漆槽應加蓋,大的浸漆槽需將涂料排放干凈,同時用溶劑清洗。
(8)加強通風設備,防止溶劑蒸氣的危害,注意防火裝置的安排和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