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不揮發物質量百分含量測定方法
日期:2013-03-26 13:39
極稀的涂料產品,通過上述兩次浸涂操作而無法得到所需厚度(30m)的涂層,或對于涂料產品中顏料與樹脂容易分離,用玻璃棒刮拉會造成涂層中顏料分布不均勻的情況,均可采用甩平操作,即在將圓片勻速地從樣品中提出來、滴干并用針尖除去圓片上的空氣泡后將其掛在Y形件上。Y形件夾在小電動機的鉆頭夾上,開啟電動機并調節電壓以調節轉速,直到圓片甩平(20~30)s為止。在使用甩平操作時不稱量剛涂完濕漆后此時圓片的質量。
(3) 板片
通過浸涂法將樣品施涂于圖2所示的板片上,或用刮漆刀或線棒涂布器把樣品施涂于板片上。
立即稱量涂漆板片的質量并記錄這個質量為m3。
(4)干燥
用受漆器浸漆時所用的金屬絲或使用其他合適的裝置把涂過漆的受漆器懸掛起來。此時不要使用吊鉤。讓漆膜在附錄A中規定的條件下干燥。
(5)干燥后,把已涂漆的受漆器從干燥時用于懸掛的裝置上摘下來,將它連同吊鉤一起放入干燥器中冷卻,然后稱量在空氣中的質量。記錄這個質量為m4。
注:本方法不適合于以高于臨界顏料體積濃度而配制的涂料。
(6)涂料不揮發物質量百分率的測定
僅在用圓片涂漆并采用甩平操作的情況下使用,此時按ISO 3251:1993 規定進行測定。
不揮發物的質量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