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公認的綠色建筑標準
日期:2013-04-27 08:35
20世紀60年代,美籍意大利建筑師保羅索勒瑞首次將生態與建筑合稱為生態建筑,即綠色建筑。在1992年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與會者第一次比較明確地提出綠色建筑的概念。
1990年世界首個綠色建筑標準--英國建筑研究組織環境評價法(BREEAM)發布,1995年美國綠色建筑委員會又提出能源及環境設計先導計劃,5年后加拿大推出綠色建筑挑戰2000標準。中國香港和臺灣地區也相繼于1996年、1999年推出自己的標準,據悉,中國內地也將在2006年推出相應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英國建筑研究組織環境評價法是由英國建統研究組織(BRE)和一些私人部門的研究者最早1990年共同制定的。
BREEAM認為評估的內容包括建筑性能、設計建造和運行管理。評價條目包括9大方面:管理總體的政策和規程;健康和舒適室內和室外環境;能源能耗和CO2排放;運輸有關場地規劃和運輸時CO2的排放;水消耗和滲漏問題;原材料原料選擇及對環境的作用;土地使用綠地和褐地使用;地區生態場地的生態價值;污染(除CO2外的)空氣和水污染。每一條目下分若干子條目,各對應不同的得分點。
綠色建筑挑戰2000(GBC2000)綠色建筑挑戰(GreenBuildingChal鄄lenge)是由加拿大自然資源部發起并領導。至2000年10月有19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