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涂料強制性新標準
日期:2013-04-27 08:41
老標準的主要差異以及有害物具體要求等方面。
新老標準的主要差異
一.適用范圍方面:
現行標準適用于室內裝飾裝修用溶劑型木器涂料,包括三種樹脂類型,即聚氨酯類、硝基類和醇酸類溶劑型木器涂料,不適用于水性木器涂料。
現行標準未明確規定適用于工廠化涂裝用溶劑型木器涂料,但國家認監委在對溶劑型木器涂料實施3C認證時,將涂料生產企業供家具廠用的溶劑型木器涂料納入了認證范圍。因此,修訂后的標準將適用范圍進行了擴展,規定為適用于室內裝飾裝修和工廠化涂裝用聚氨酯類、硝基類和醇酸類溶劑型木器涂料(包括底漆和面漆)及木器用溶劑型膩子。在三種樹脂類型涂料的基礎上增加了木器用溶劑型膩子(不分樹脂類型)一類產品,明確應用場所包括室內裝飾裝修和工廠化涂裝,另外,不再贅述不適用于水性木器涂料,而明確規定不適用于輻射固化涂料和不飽和聚酯膩子。
二.術語和定義:
現行標準沒有給出術語和定義,修訂后的標準給出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聚氨酯類涂料、硝基類涂料和醇酸類涂料五個術語和定義。因國際上對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的定義有多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測試結果與具體的測試方法直接相關,因此標準有必要明確這兩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