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的指導意見
日期:2017-09-12 16:36
企業給予信貸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搬遷改造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等方式募集搬遷改造資金。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搬遷改造企業改制重組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合理引導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依法依規參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
(十二)加大土地政策支持。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下達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時,要根據搬遷改造實施方案確定的規模和時序,向搬遷改造企業承接地適當傾斜。同時要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最低出讓價標準,探索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和租賃制度。新設立化工園區要優先保障搬遷改造企業的土地需求。搬遷改造企業用地數量較大、現有化工園區確實難以承接,但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承接園區具備擴區擴容條件的,可按照相關規定和法定程序,適當擴大承接園區規模,以滿足搬遷改造需求。搬遷改造企業騰退的土地,屬劃撥用地的,可以依法轉讓或由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原劃撥土地使用權后的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企業職工安置費用;屬工業用地的,可由地方人民政府收儲或由企業依法報批改變用途后自主開發,符合土地增值稅優惠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