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186-82 涂料產品的取樣
日期:2013-03-27 16:04
生產線取樣
應以適當的時間間隔,從放料口取相同量的樣品進行再混合。攪拌均勻后,取兩份各為0.2~0.41的樣品分別裝入樣品容器中,樣品容器應留有約5%的空隙,蓋嚴,并將樣品容器外部擦洗干凈,立即作好標志。
5.3 桶(罐和袋等)的取樣
按本標準規定的取樣數,選擇適宜的取樣器,從已初檢過的桶內不同部位取相同量的樣品,混合均勻后,取兩份樣品,各為0.2~0.41分別超前享受入樣品容器中,樣品容器應留有約5%的空隙,蓋嚴,并將樣品容器外部擦洗干凈,立即作好標志。
5.4 粉末產品的取樣
按本標準規定的取樣數,選擇適宜的取樣器,取出相同量的樣品,用四分法取出試驗所需最低量的四倍。分別裝于兩個樣品容器內,蓋嚴,立即作好標志。
6 樣品的標志和密封
6.1 標志
6.1.1 標志應貼在樣品容器的頸部或本體上,應貼牢,并能耐潮濕及樣品中的溶劑。
6.1.2 標志應包括如下內容:
a.制造廠名;
b.樣品的名稱、品種和型號;
c.批號、貯槽號、桶號等;
d.生產日期和取樣日期;
e;交貨產品的總數;
f.取樣地點和取樣者。
6.2 密封樣品容器應予密封。
7 樣品的貯存和使用
樣品應按生產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