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750-1998 涂料產品包裝標志
日期:2013-03-27 16:05
b)標志產品型號和名稱用字符的最小高度必須大于或等于表1規定的同類凈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
c)標志其他內容用字符大小,不作規定。
4.4 標志內容
4.4.1 內包裝容器
涂料產品的內包裝容器上至少應標有下列內容:
a)注冊商標;
b)產品型號和中文名稱(推薦采用GB/T 2705規定的型號和名稱)。傳統產品名稱和型號可加括號標出。無型號的產品可以只標產品名稱;
注1:色漆還必須用文字標明其顏色名稱。分裝產品還必須標明該涂料的組分類別(如甲組分、乙組分或組分一、組分二等)。
c)產品標準號,如標準規定劃分類型或質量等級,還應標明該產品的類型或質量等級;
d)凈含量,以質量g(克)、kg(千克)表示,或以體積L(升)、mL(毫升)表示。計量單位應符合表2所示的凈含量量限規定:
表2 凈含量計量單位的要求
計量方式 凈含量(Q)量限計量單位 質量 Q1000g
Q1000g g(克)
kg(千克) 體積 Q1000mL
Q1000mL mL(毫升)
L(升)
注2:例如凈含量為800g的包裝產品,由于其質量小于1000g量限,所以計量單位為g(克),即應表示為800g或800克,不應表示為0.8kg或0.8千克。
e)生產廠名和廠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