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及其標準
日期:2013-03-2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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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指標是反映生產企業質量管理水平與產品質量穩定的一個重要指標。各生產企業應根據防水工程的要求,本企業的原材料狀況,生產與管理水平,在企業標準中規定本廠的生產控制值,并將生產控制值的波動控制在本標準規定的指標范圍內。
企業的產品說明書中應將本廠的生產控制值告知用戶。出廠檢驗報告應將勻質性指標的各項實測值報告用戶,超過標準規定的產品不能出廠。
含水量: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材料一般以粉狀材料供應用戶,因此,含水量的高低會影響產品的貯存與使用性能,所以,本標準規定各生產企業應控制在本廠控制值的5%以內。
總堿量:堿集料反應導致混凝土的破壞,混凝土中的堿主要由水泥、集料、外加劑等帶入,因此,嚴格規定產品的總堿量(na2o+0.658k2o)在控制值的5%以內,可以提高建筑物與構筑物的耐久性。
氯離子含量:考慮到氯離子對鋼筋的銹蝕作用,本標準規定此項目應控制在生產廠控制值相對量的5%以內。
細度:由于各生產企業摻合料細度差別較大,但作為防水材料,細度的影響不象對水泥那樣大,所以標準不規定絕對值,而由各廠規定本廠的生產控制值。標準要求產品出廠時,其細度(0.315毫米篩)實測值控制在本廠生產控制值的10%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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