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涂料制造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比較
日期:2019-05-18 16:23
建議,以期為推動國家制定相關政策或標準提供依據。
1、國內外涂料制造工業 VOCs 排放標準控制要求比較
美國、歐盟是開展 VOCs 污染控制較早的國家,分別對 VOCs 制定了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形成了各自的體系,并且針對涂料制造工業均有具體的 VOCs排放規定. 美國針對 VOCs 制定了新固定源排放標準(NSPS new source performance standards)針對 HAPs(hazardous air pollutants有毒有害空氣污染物)制定排放標準(NESHAP),涂料制造工業是通過該標準控制標準號為 subpart HHHHH of 40 CFR part 63 (68 FR69164),標準中對新的和現有的涂料生產操作規定了排放限值和操作要求. 2010 年,歐盟頒布了 IED (工業排放指令,DIRECTIVE 2010M75MEU)將 1999 年頒 布的關于生產活動和裝置中 VOCs 溶劑控制指令 (1999M13MEC)收錄在附錄中并加以更新,規定了 20 種有機溶劑在特定使用裝置和活動中的 VOCs 排放限值,包括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和總量排放。
中國自 2015 年以來,天津、上海、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