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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及國家、地區間相互交流的日益擴大,標準及標準化問題已受到世界各國及各行各業的廣泛重視。我國在這方面的工作雖然起步較晚,但已經得到了相當的重視。在我國涂料行業中,標準化工作正在穩步發展,但是對標準化問題的一些基本的概念,不少企業、單位還存在一些混淆不清的認識,由于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專業人士的缺乏,所以有必要對這方面的問題做一個較嚴格的定義,使它符合國際標準,便于相互交流。
摘要:介紹了標準化工作中與涂料相關基本術語的定義及標準制定的原則,分析了涂料行業標準化工作的有關問題,并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標準;標準化;國際標準分類法;法規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及國家、地區間相互交流的日益擴大,標準及標準化問題已受到世界各國及各行各業的廣泛重視。我國在這方面的工作雖然起步較晚,但已經得到了相當的重視。在我國涂料行業中,標準化工作正在穩步發展,但是對標準化問題的一些基本的概念,不少企業、單位還存在一些混淆不清的認識,由于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專業人士的缺乏,所以有必要對這方面的問題做一個較嚴格的定義,使它符合國際標準,便于相互交流。
1 標準化基本術語的定義
1.1 標準化
根據ISO/IEC指南2,1996對標準化(Standardization)定義為:“為了在一定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現實問題或潛在問題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復使用的條規的活動。”即標準化是一種活動,這種活動是有一定范圍的,在這一定范圍內進行的活動是是有秩序的進行的,而在這種標準化活動過程中對現實問題和潛在問題經過協商及科學的論證后,需要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復使用的條款。
標準化屬一種人類共同某些秩序和條款的社會實踐活動。掌握和運用標準化,對促進國際技術寫作,發展市場經濟,消除貿易技術壁壘和保障世界文明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2 標準
標準(Standard)定義為:“為了在一定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經協商制定并由確認機構批準,共同使用并可重復使用的規范性文件。”
標準的基礎是科學、技術和實際經驗的綜合結晶,標準的制定目的是提高和保證獲取最佳的共同效益。
1.3 標準的種類和標準的品種及技術法規
(1)國際標準(International Standard)定義為:“由國際標準化組織或國標標準組織通過并公開發布的標準。”
(2)區域標準(Regional Standard)定義為:“由某區域標準化阻止或區域標準組織通過并公開發布的的標準。”
(3)國家標準(National Standard)定義為:“由某國家標準機構通過并公開發布的標準。”
(4)地方(省級)標準(Provincial Standard)定義為:“由國家的某個地區(或。┩ㄟ^并公開發布的標準。”
(5)企業標準(Enterprise Standard)定義為:“由企業根據其企業范圍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指定的標準。”
(6)試行標準(Prestandand Standard)定義為:“由標準化機構臨時通過并公開發的文件,目的是經過一段時間的試行取得必要的經驗,作調整修改后建立正式的標準。”
標準按類別定義有:
(1)基礎標準(Basic Standard)定義為:“具有廣泛使用范圍或包含一個特定領域的適用條款的標準。”這種標準可直接應用或作其它標準的基礎。
(2)術語標準(Termionlogical Standard)定義為:“與某術語有關的標準,常帶有定義或定義性描述,有時還附有注、圖、示例。”
(3)試驗標準(Testing Standard)定義為:“與試驗方法有關的標準,常附有與測試有關的其它條款,例如抽樣方法、試樣制備方法、專用儀器設備、數據的統計方法、實驗步驟。”
(4)產品標準(Product Standard)定義為:“規定產品應滿足的要求以確保其適用性的標準。”該標準還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引用諸如術語、抽樣、測試、性能、理化數據、包裝、標簽、工藝、外觀等。
(5)過程標準(Service Standard)定義為:“規定過程應滿足的要求,從而確保其適用性的標準。”
(6)服務標準(Service Standard)定義為:“規定各項服務應滿足的要求以確保其適用性的標準。”
(7)界面(接口)標準(Interface Standard)定義為:“規定產品或系統在其互聯部位(分)與兼容性有關要求的標準。”
2 標準制定的基本原則
制定標準的基本原則是: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行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之后,該行業標準即行廢止。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梢灾付ǖ胤綐藴。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發布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之后,該項地方標準即行廢止。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法律對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據法律的規定執行。
這里有幾點需要說明:
(1)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要求“備案”的含義是指,負責制定標準的部門、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要求,向規定的部門備案;受理備案的部門有權對與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上一級標準相抵觸的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提出修改建議,責令備案的部門或企業限期改進或停止執行。制定標準的部門,應對標準實施的后果承擔責任。
(2)“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是指,按企業的隸屬關系,向企業的主管部門和與主管部門同級的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所屬企業的企業產品標準,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雙重領導的企業,企業產品標準還要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縣(含縣)屬以下企業的企業產品標準,向縣級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
(3)“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是指,企業生產的產品,必須執行相應的標準,即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必須執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組織生產依據的標準,除合同另有規定的外,應是交貨所依據的標準,也是監督檢查依據的標準。
(4)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它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的地方標準,在本行政區域內是強制性標準。下列標準均屬于強制性標準:
藥品標準,食品衛生標準,獸藥標準;
產品及產品生產、儲運及使用中的安全、衛生標準,勞動安全、衛生標準,運輸安全標準;
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衛生標準及國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設標準;
環境保護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環境質量標準;
重要的涉及技術銜接的通用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含代碼)、文件格式和制圖方法;
國家需要控制的通用試驗、檢驗方法標準;
互換配合標準;
國家需要控制的重要產品質量標準。
強制性標準以外的標準是推薦性標準。地方標準是關于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在制定地方標準的地方是強制性標準。
(5)制定標準應當發揮行業協會、科學研究機構和學術團體的作用。
制定標準的部門應當組織由專家組成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標準的草擬,參加標準草案的審查工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是草擬標準、審查標準的有效組織形式。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應當由用戶、生產單位、行業協會、科學技術研究機構、技術檢驗計量機構、學術團體及有關部門的專家組成。
3 國際標準分類法
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特別是世界貿易組織(WTO)委托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負責貿易技術壁壘協定(TBT)中有關標準通報事宜的具體實施后,世界各國標準化組織各自使用自己的分類法分編檢索標準文獻的情況已經無法適應需要。為此,ISO于1991年組織編制了國際標準分類法(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Standards),主要用于國際標準、區域標準和國家標準以及國際標準化文獻的分類、編目、定購與建庫,從而促進國際標準、區域標準和國家標準以及其他標準化文獻在世界范圍的傳播。
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特別是世界貿易組織(WTO)委托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負責貿易技術壁壘協定(TBT)中有關標準通報事宜的具體實施后,世界各國標準化組織各自使用自己的分類法分編檢索標準文獻的情況已經無法適應需要。為此,ISO于1991年組織編制了國際標準分類法(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Standards),主要用于國際標準、區域標準和國家標準以及國際標準化文獻的分類、編目、定購與建庫,從而促進國際標準、區域標準和國家標準以及其他標準化文獻在世界范圍的傳播。
ICS是一個等級分類法,包含三個級別。第一級包含40個標準化專業領域,各個專業又細分為407個組(二級類),407個二級類中的134個又被進一步細分為896的分組(三級類)。國際標準化分類法采用數字編號,第一級和第三級采用雙位數,第二級采用三位數表示,各級分類號之間以實圓點相隔。ICS一些二級和三級類名下設有范疇注釋或指引注釋。一般說來,范疇注釋列出某特定二級類和三級類所覆蓋的主體或給出其定義;指引注釋指出某一特定二級或三級類的主題與其他類目的相關性。
國際標準化組織于1994年率先在ISO標準上采用了ICS進行分類。此后許多國家也陸續采用ICS對其國家標準進行分類。我國也從1997年1月1日起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上使用ICS分類號,替代了原有的國際十進位分類法(UDC)。見表1。
表1 涂料ICS分類與中國標準對應表
ICS分類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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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類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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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的中國標準文獻分類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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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類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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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類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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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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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術語學、標準化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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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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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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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原則和協調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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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術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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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
|
詞匯
|
A22 術語、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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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
量和單位
|
A51 梁與單位
|
|
.070
|
顏色和編碼
|
A26 顏色
|
|
.080
|
圖形符號
|
A22 術語、符號
|
|
.100
|
技術制圖
|
A01、J04、K04、P04
|
|
.110
|
技術產品文件
|
A01、J01
|
|
.120
|
標準化總則
|
A00、A01、A02
|
|
.140
|
信息學、出版
|
A01、A10、A13~14、A17~19
|
|
07
|
.030
|
物理學、化學
|
A42~43
|
13
|
.020
|
環境保護
|
C51、J88、P41、Z00~79
|
.300
|
危險品防護
|
A80、87、C70、R04、R09
|
|
19
|
.120
|
粒度分析篩分
|
A28、A42
|
71
|
化工技術
|
||
.010
|
化工技術綜合
|
A43、G00~09、P72
|
|
.020
|
化工生產
|
G00~09
|
|
.040
|
分析化學
|
G04、A43、N53
|
|
.060
|
無機化學
|
G10~14
|
|
.080
|
有機化學
|
G15~18
|
|
.100
|
化工產品
|
G18、G55~85、Y40、Y44
|
|
.120
|
化工設備
|
G90~98
|
|
87
|
涂料和顏料工業
|
||
.010
|
涂料和顏料工業綜合
|
G50、G53
|
|
.020
|
涂覆工藝
|
A29、G50
|
|
.040
|
涂料和油漆
|
G51
|
|
.060
|
涂料配料
|
G52
|
|
.080
|
墨水、油墨
|
A17、Y50
|
|
.100
|
涂料涂覆設備
|
J47、K04、Y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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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涂料行業的標準問題
標準是由公認的標準機構制定和批準,為某類活動或其結果提供規則、導則或特殊性的文件。它是約束、指導人們行為的一種特殊行為規范,其本身具有一定的法規性,但還不是法規。只有當國家法律賦予它法效力之后,就應視同法規。如強制性標準,由于我國《標準化法》明確規定:“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這就使強制性標準成為我國有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必須認真實施的技術法規。
由于多重原因我國的法治不夠健全,在人們的心目中法的概念比較模糊,在一些涂料企業中企業的負責人對法的問題也不夠重視,因此經常出現有法不依的現象,自己制定的本企業標準,也經常是相互借用,相互模仿。涂料行業中關于標準的問題有如下幾項:
(1)對標準的基本概念、含義不明確;
(2)對標準的法律含義及其嚴格性不了解;
(3)對標注的制定過程不按程序執行,只為應付檢查;
(4)在生產實踐中,又可以因為各種原因(原料供應、市場價格)不按標準制造;
(5)炒作概念,相互競爭,力爭你有我也有,我有你沒有,在各種行業、廣告、包裝說明書中超過標準,濫用華麗的辭藻,迷惑用戶;
(6)新產品在市場上出現時,國家標準都沒有制定,常常是產品已是滿天飛,而具有法規意義上的標準尚未及時制定;
(7)對某種同類產品中的某些指標,在制定標準時因缺乏權威性、代表性、嚴格性,造成即使行業有標準,但在行業中推廣時,各企業從維護自己的利益出發,執行難度很大;
(8)同行業中,面對同類產品,在市場上發生矛盾和糾紛時,不以標準當準則,而相互攻擊,甚至相互誣告;
(9)行業協會在這方面的培訓、推廣力度不足;
(10)制定標準的個別部門,因缺乏專業技術知識和實踐經驗,常常借用國外的標準制定中國的標準,結果經常出現所定標準與國情不符的現象。
凡此種種,如果問題不解決,對本行業的發展會造成不利影響,對本行業提升在國際同行業中中地位也是極大的障礙。我們應該對本行業的標準化有個規劃,對已有的標準應該在新的要求下進行一次更規范的審核,使涂料行業更加科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