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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行業VOC污染控制政策法規研究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8-22  來源:中國涂料工業協會產業發展部  作者:齊祥昭,魯文輝,牛長睿   瀏覽次數:1359
中國新型涂料網訊:
       0 前言
       涂料行業作為VOC的主要貢獻行業之一,一直受到關注。行業內各企業也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改善,但涂料行業VOC污染控制存在成本高、施工難、底數不清等問題,一直在摸索中艱難前進。目前國家各部委已經出臺多項政策法規對涂料行業及涂裝等行業VOC進行管控,而且正在與涂料協會及各大型涂料企業、涂裝企業進行溝通,研究制定更嚴格、更符合行業實際情況的政策法規。未來幾年國家針對VOC出臺的政策法規會促進涂料行業更好的發展,為國家大氣環保事業增磚添瓦。
 
       1 VOC對環境的危害
       目前國際上通用的對涂料產品中的VOC的定義是指在與涂料產品接觸的大氣的正常溫度和壓力下能自行蒸發的任何有機液體或固體,通常將涂料產品中在常壓下沸點不大于250 ℃的任何有機化合物都定義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
       VOC在國內兩大空氣質量難題(PM2.5和臭氧)中扮演著關鍵角色(見圖1、圖2),而且大約有30%的種類屬于有毒空氣污染物,直接危害人體健康。降低顆粒物污染,去除光化學煙霧,提高城市空氣質量,VOC的控制勢在必行。

 


圖1


圖2
 

 2 涂料行業VOC產生情況
       2012年我國涂料總產量達到1 272萬t,與涂料使用有關的VOC排放量為591萬t。2014年我國涂料總產量達到1 648萬t,VOC排放量會更多。由于溶劑型涂料在生產過程中加入了大量的揮發性有機溶劑、助劑等,在涂裝過程中約有50%的VOC排放到大氣中,其中多數含有可對人體內臟造成毒害甚至致癌作用的苯、甲苯、二甲苯、氯苯、丁醇、環己酮、環己烷和乙酸丁酯等有毒有害物質,部分具有光化學反應活性的VOC排放至大氣中后,會與NOx等氣體經過復雜的化學和光化學作用形成臭氧、光化學煙霧等,最終危害人類健康和區域生態環境安全。

        3 涂料行業VOC相關政策法規
       大氣污染防治既是重大民生問題,也是經濟升級的重要抓手。我國日益突出的區域性復合型大氣污染問題是長期積累形成的。治理好大氣污染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付出長期艱苦不懈的努力。當前必須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多管齊下、科學施策,把調整優化結構、強化創新驅動和保護環境生態結合起來,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務,確保防治工作早見成效,促進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3.1 大氣污染聯防聯控
       近年來,我國一些地區酸雨、霧霾和光化學煙霧等區域性大氣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國內外的成功經驗表明,解決區域大氣污染問題,必須盡早采取區域聯防聯控措施。為進一步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改善區域空氣質量工作,國務院辦公廳于2010年5月11日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33號)。通知中提出5個統一工作機制并確定了重點污染物,而且明確提出要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從事噴漆、石化、制鞋、印刷、電子、服裝干洗等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生產作業,應當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污染治理。

3.2 重點區域大氣污染“十二五”規劃
       2012年9月27日,國務院批復實施《重點區域大氣污染“十二五”規劃》(環發[2012]130號)。規劃中確定了重點區域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三區十群”和重點行業及火電、鋼鐵、有色、水泥、石化、化工等。
       針對涂料及涂裝行業,規劃中提出把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內容,采取嚴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新建機動車制造涂裝項目,水性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占總涂料使用量比例不低于80%,小型乘用車單位涂裝面積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不高于35 g/m2;電子、家具等行業新建涂裝項目,水性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占總涂料使用量比例不低于50%,建筑內外墻涂飾應全部使用水性涂料。淘汰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類行業落后產能:禁止生產、銷售、使用有害物質含量、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超過200 g/L的室內裝修裝飾用涂料和超過700 g/L的溶劑型木器家具涂料;淘汰所有無揮發性有機物收集、回收/凈化設施的涂料、膠黏劑和油墨等生產裝置。完善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要求和政策體系:加強揮發性有機物面源污染控制,研究制定涂料、油墨、膠黏劑、建筑板材、家具、干洗等含有機溶劑產品的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標準;建立含有機溶劑產品銷售使用準入制度,實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管理。建立有機溶劑使用申報制度。在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典型企業集中度較高的工業園區,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綜合防治試點工作,探索揮發性有機物的監測、治理技術和監督管理機制。積極推進有機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提升有機化工(含有機化學原料、合成材料、日用化工、涂料、油墨、膠黏劑、染料、化學溶劑、試劑生產等)、醫藥化工、塑料制品企業裝備水平,嚴格控制跑冒滴漏。原料、中間產品與成品應密閉貯存,對于實際蒸汽壓大于2.8 kPa、容積大于100 m3的有機液體儲罐,采用高效密封方式的浮頂罐或安裝密閉排氣系統進行凈化處理。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生產工序要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實施,產生的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需進行凈化處理,凈化效率應不低90%。逐步開展排放有毒、惡臭等揮發性有機物的有機化工企業在線連續監測系統的建設,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聯網。加強表面涂裝工藝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積極推進汽車制造與維修、船舶制造、集裝箱、電子產品、家用電器、家具制造、裝備制造、電線電纜等行業表面涂裝工藝揮發性有機物的污染控制;全面提高水性、高固體分、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汽車制造企業達到50%以上,家具制造企業達到30%以上,電子產品、電器產品制造企業達到50%以上;推廣汽車行業先進涂裝工藝技術的使用,優化噴漆工藝與設備,小型乘用車單位涂裝面積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控制在40 g/m2以下。使用溶劑型涂料的表面涂裝工序必須密閉作業,配備有機廢氣收集系統,安裝高效回收凈化設施,有機廢氣凈化率達到90%以上。將大氣污染排放強度大的重污染產品列入國家“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調整進出口稅收政策,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開展高環境風險企業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等排污收費政策:建立完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當量核算方法,研究征收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
       3.3 環境保護綜合名錄
       中國涂料工業協會協助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為環保部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提供相關材料,國家環保部于2014年11月19日公布了《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4年版)》,名錄中顯示與涂料行業相關的產品有48種,其中針對VOC的就有14種,分別是:含乙二醇醚及醚酯的聚酯樹脂涂料、含乙二醇醚及醚酯的丙烯酸酯樹脂涂料、含乙二醇醚及醚酯的聚氨酯樹脂涂料、含乙二醇醚及醚酯的環氧樹脂涂料、VOC含量超75%的硝基纖維素涂料、VOC含量超75%的熱塑性丙烯酸涂料、VOC含量超75%的氯化樹脂涂料、揮發性過氯乙烯涂料、高VOC塑料制品用的熱塑性涂料、高VOC氯磺化聚乙烯防腐涂料(CSPE)、含高VOC皮革、織物等用的硝基涂料、高VOC低固含UV固化涂料、含苯乙烯的不飽和聚酯涂料、含高毒性VOC、超低固體分的硝基木器涂料。
       3.4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國家發改委于2013年2月16日公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目錄分為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3部分,其中涉及涂料行業的鼓勵類為:水性木器、工業、船舶涂料,高固體分、無溶劑、輻射固化、功能性外墻外保溫涂料等環境友好、資源節約型涂料生產;限制類為:溶劑型涂料(不包括鼓勵類的涂料品種和生產工藝);淘汰類為:改性淀粉、改性纖維、多彩內墻(樹脂以硝化纖維素為主,溶劑以二甲苯為主的O/W型涂料)、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墻、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聚乙烯醇及其縮醛類內外墻(106、107涂料等)、聚醋酸乙烯乳液類(含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乳液)外墻涂料,有害物質含量超標準的內墻、溶劑型木器、玩具、汽車、外墻涂料,含雙對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錫、全氟辛酸及其鹽類、全氟辛烷磺酸、紅丹等有害物質的涂料。
       3.5 國十條
       國務院于2013年9月10日發文《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其中明確提出要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在石化行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改造,完善涂料、膠黏劑等產品揮發性有機物限值標準,推廣使用水性涂料,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有機溶劑。
       3.6 環保標準
       國家環保部于2005年發布的標準HJ/T 201—2005《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水性涂料》,自從實施以來,受到了行業內一直認可,部分企業產品還獲得了十環認證。隨著涂料行業的發展,水性涂料的性能和環保情況也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重視,得到很大的提高,2005年版的標準已不能有效對水性涂料進行限制。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涂料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保護環境,2014年3月31日,國家環境保護部發布了對水性涂料新的環境標志產品的技術要求,并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實施。它對2005年版的HJ/T 201—2005標準進行了修訂,該標準規定了在建筑涂料和工業涂料,包括內墻涂料、外墻涂料、膩子、集裝箱涂料、道路標線涂料、防腐涂料、汽車涂料、木器涂料等產品的有害物質限量,如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和游離甲醛等。
       相對HJ/T 201—2005《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水性涂料》,HJ 2537—2014《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水性涂料》進行了修訂,主要變化如下:調整了標準的適用范圍;調整了不得人為添加的物質要求;增加了乙二醇醚及其酯類物質的限量要求;提高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限量要求;提高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總量的限量要求。有害物質限量要求的提高,對行業的良性、有序發展是很有利的,將促進企業提高環保意識,進行產品升級,將涂料行業領進一個新的時代。
        3.7 地方法規
        2014年2月,《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4年工作措施》正式發布。該措施將“五年計劃”84項重點任務進一步細化,明確今年全市PM2.5年均濃度同比下降5%左右,達到85 μg/m3;并且每條都落實到具體承辦單位,并設定了完成時間。其中提出,2014年北京市將研究制定鍋爐、包裝印刷、家具制造、汽車制造、汽車修理、化工、工業涂裝行業等7個主要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研究制定建筑涂料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2014年5月7日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發布深圳經濟特區技術規范《建筑裝飾裝修涂料與膠黏劑有害物質限量(征求意見稿)》,規范對建筑裝飾裝修涂料與膠黏劑的VOC等有害物質限量做出了詳細而嚴格的要求,是目前涂料行業針對VOC最嚴的地方標準。2014年8月1日,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 12/524—2014)正式發布實施。作為全國首個全面覆蓋了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綜合標準,該標準的出臺將對本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總量減排及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具有重要意義!稑藴省窞閺娭菩詷藴,規定了石油煉制與石油化學、醫藥制造、橡膠制品制造、涂料與油墨生產、塑料制品制造、電子工業、汽車制造與維修、印刷與包裝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裝、黑色金屬冶煉11類重點行業及其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及速率限值、無組織泄漏與逸散污染控制要求、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管理規定及監測要求。2014年10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市經濟信息化委員會和市環保局制定的《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目錄中涉及105個污染較大、能耗較高的行業和生產工藝以及50種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設備。針對涂料行業,改性淀粉涂料、含有機錫的防污涂料、含三丁基錫、紅丹的涂料、含滴滴涕的涂料、含異氰脲酸三縮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未達到《玩具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的玩具涂料、未達到《汽車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的汽車涂料、未達到《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2)標準的內墻涂料、含苯類、苯酚、苯甲醛和二(三)氯甲烷的脫漆劑均須立即退出,而鈦白粉須于2015年底前退出,目前市場上的規模最大的有機溶劑型涂料則須于2016年底前退出。目錄對北京市涂料行業的沖擊很大,涂料生產企業須關停退出或變更營業執照、拆除污染生產設備后,從污染生產企業向高端制造、服務業以及高科技產業轉型。北京市乃至全國涂料行業的轉型升級迫在眉睫。
        3.8 消費稅
       2015年1月26日,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簽發《關于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對涂料征收消費稅,適用稅率為4%,對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 g/L(含)的涂料免征消費稅。消費稅的出臺震動了整個涂料行業,各企業都極力發展低VOC涂料,從而減輕稅收負擔。

4 涂料行業VOC污染控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4.1 污染源排放特征(見圖3)
       從圖3中可以看出涂料行業VOC成分復雜、排放環節眾多而且影響因素較多。

4.2 污染控制存在的困難

4.2.1 底數不清
       涉及涂裝的行業眾多,深入到民生的各行各業,而且企業數量眾多,規模以上企業還可以查到,一些鄉鎮農村的小作坊式生產企業根本無法統計,缺乏有效的獲取途徑。

4.2.2 特征不明
       各涂裝企業根據涂裝環境的不同,裝備和工藝水平參差不齊,而且后處理設施及方式也各式各樣,這樣排放的污染物組分也就千差萬別。
       4.2.3 部分行業缺乏有效的控制技術
       像汽車涂裝、部分家具涂裝是在室內進行,而且有涂裝廢氣處理裝置,這樣的大中型企業是對環境負責、對企業自身負責的;但部分企業對涂裝廢氣處理不重視或者受噴涂環境限制,涂裝廢氣沒有得到有效處置就直接排放到大氣中,對環境的影響很大,如大型船舶、集裝箱的噴涂等。

5 涂料行業VOC污染控制未來發展方向
       5.1 完善VOC排放控制要求和政策體系
       我國的環境問題是長期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積累造成的,究其本質還是一個經濟結構、發展方式和消費模式的問題,從根本上解決大氣污染問題,必須從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和消費模式上下功夫。
首先要制定VOC排放標準、清潔生產標準和工程技術規范,其次要制定完善的VOC測定方法標準、監測技術規范以及監測儀器標準,然后研究制定涂料及下游涂裝等含有機溶劑產品的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標準,最后建立含有機溶劑產品銷售使用準入制度、實施VOC含量限值管理。
       5.2 加強表面涂裝工藝VOC排放控制
       推進家具制造、汽車、船舶、集裝箱、電子產品、家用電器、裝備制造、電線電纜等行業表面涂裝工藝VOC的污染控制,推廣先進涂裝工藝技術的使用。提高水性、高固體分、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從源頭開始,促進環境友好型涂料的發展及使用。提高表面涂裝工序密閉化作業比例,有條件的企業要在密閉化環境內進行噴涂并對廢氣進行治理。
       5.3 征收排污費
       將VOC納入排污費征收范圍。北京市環保局正在制定VOC排污費征收管理辦法,預計2015年在北京實施,逐步推向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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